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自行车)相撞的事故责任认定划分

2024年11月28日 16:44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2):

最终结果看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一般情况下是后方汽车的责任。医药费可以要求对方先垫付,也可以自己先行垫付,后期找起要。要是对方上了全险的话,一般都会很痛快的就给了。

网友(3):

看样子不是你的事,不过多少给老人一点。那老人还是不错的,碰上赖皮的人那才麻烦。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