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伤残鉴定怎么办理,都需要什么材料,都要去那些部门?给个详细的

2024年11月28日 12:39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根据伤残不同类型需要材料不同: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带:

(一)委托书

(二)事故责任认定书

(三)身份证或户口

(四)住院期间所有住院病储(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住院期间X线片、CT片及报告单。

鉴定地点:因为对于伤残的原因不同而有不同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1、丧失劳动力鉴定:属于社保局下属的劳动力鉴定中心,其主要针对的是要求提前退休和退职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2、地方残疾人等级的鉴定:有户籍地残疾人联合会指定二级以上医院、时间、科室鉴定;

3、交通事故伤害鉴定:有处置交通事故的部门指定,具有资格的交通事故伤害鉴定机构,进行交通事故伤害等级鉴定;

4、治安、刑事伤害鉴定:有处置事件(案件)派出所、法院指定,具有资格的司法伤害鉴定机构,进行司法伤害等级鉴定;

5、残疾军人等级鉴定:有民政局指定二级以上医院或者直属荣军医院鉴定伤残等级,这里主要对象为部队才退役的七级残疾军人在鉴定(复检),补评定残疾军人的退役军人残疾等级鉴定、退役残疾军人调整残疾等级鉴定和对《残疾军人证》有效期到达时的抽检。

扩展资料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管理办法》第42条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公安机关将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弗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将做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鉴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鉴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伤残鉴定

中国政府网-工伤保险条例

北京市公安局-交通事故的检验、鉴定

网友(2):

找临床法医鉴定:(共鉴定以下项目) 1.损伤程度鉴定 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 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 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 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 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8.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 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9.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 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10.保险调查 就看你是针对什么做鉴定,是因为什么受的伤,举个列子,如果像是故意伤害的话就要本人带上当时在报案机关的鉴定委托书和当时治疗的时候的病例本一起带到临床法医那去!

网友(3):

首先伤残鉴定一般是由有做伤残鉴定资格的医院(三甲医院好像都可以)或者中级人民法院以上法医室公安分局以上法医室来进行的,你需要带上的是住院的全部手续(包括病例,住院期间的住院档案这个在医院就可以复印出来,医生的诊断证明)还有你本人要去,以上就是所有的东西,当然如果是牵扯到民事或者刑事案件的话,最好由本人提出申请由法院来指定伤残鉴定的鉴定部门.

网友(4):

做工伤鉴定去哪些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