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老板转厂,那么新单位接收不延续原合同的待遇的,那么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原老板支付经济补偿,不然,反映到就业局解决。
转厂,没跟着走,那应该不是老板的问题。你可以跟着走吧,不走的话,是什么问题呢。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你应该得到赔偿的。或者是继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