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知荣明耻?

2024年11月22日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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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非标准鲜明,价值导向明确,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当今时代精神的结合,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具有鲜明的民族性、时代性、实践性和针对性。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进一步匡正社会风气、提高文明程度、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的
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知荣明耻,注重实践,在知行合一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风俗,天下之大事也。”“求治之道,莫先于正风俗。”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关键时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随着各种文化的相互激荡,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在这种大背景下,让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旗帜,用社会主义荣辱观移风易俗,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动员和激励全体人民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去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进程,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站在这样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思想上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在行动上努力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知荣明耻,重在实践。“道德者,行也。”道德品质是通过道德行为表现出来的。道德认知对于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固然十分重要,但如果只停留于道德认知而不付诸行动,只知道什么是荣辱而不在行动上切实地为荣拒辱,那就不会有实际效果。知荣明耻的目的不是坐而论道,而是起而践行。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实践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坚决避免知行脱节、言行不一、口是心非的现象。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核心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观念。中华文明的优良道德传统中始终把民族利益、国家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始终强调个人对社会的奉献。正是这种把群体价值视为道德核心的民族文化,形成了我们民族特有的以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为首位的荣辱观。因此,一个人对群体价值的奉行和贡献,构成了社会评价个人荣辱的基本标准。知荣明耻,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在做好本职工作中服务祖国,造福人民。

观念成习惯,规范变行动,这是知与行相统一、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把“八荣八耻”所倡导的道德准则,变成每个公民的行为标准和所有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在这一个过程中,我们要从实际出发,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注重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渗透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去,融入到各种精神文明的创建活动之中,让人们在实践中领悟“八荣八耻”的精神实质,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奉献的行动中,感受真情、领悟崇高、体验光荣,进而推动全社会文明风尚的形成。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组织动员群众广泛参与道德实践的有效载体。我们要把知荣明耻的道德实践活动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充实内容、创新形式、拓展领域,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实践中来。人们在创建活动中相互影响所产生的群体效应,对推动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创建活动群众参与广、社会影响大的优势,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纳入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贯穿到活动的整个过程,覆盖到广大城乡基层。

我们要在知荣明耻、扬荣抑耻的道德实践中发现和宣传道德楷模,发现和宣传身边的好人好事,激励人们尊荣弃耻、见贤思齐。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八荣八耻”的积极实践者,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引领社会风尚。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是弘扬社会正气、塑造美好心灵的过程。这个活动所结出的丰硕果实,必将为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提供良好的道德环境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网友(2):

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发表后,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共鸣,大到各级领导,小到社区.
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犹如春风拂面,在全社会产生热烈反响,引起广大干部群众的强烈共鸣。

总书记指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这“八荣八耻”精辟阐明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深刻内涵,囊括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是中国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生动体现,是激发全民族前行的强大精神动力,为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指明了方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社会主义荣辱观继承了中华民族历久弥新的传统美德和民族精神。中华民族在光辉灿烂的历史长河中,一直坚守一份对于真善美的崇高追求。“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宁可穷而有志,不能富而失节”等等,这些传之久远的至理名言都包含着鲜明的荣辱观,在我国伦理道德史上有着重要的影响。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道德要求与规范。社会主义新时代呼唤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的提出,是对中国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的继承和创新,也是共产党执政以来的文化理念、时代精神的具体诠释。雷锋精神、焦裕禄精神、牛玉儒精神、“两弹一星”精神、载人航天精神等为代表的时代精神层出不穷,成为推动时代前进的一股股强大精神动力,激励人们不断从胜利走向更大胜利。因此,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全社会形成普遍的道德是非标准,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的前提。

古人云:“无羞恶之心,非人也”,“士皆知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可见,知荣辱,是人性的标志,是人之为人的重要标准,不仅关系到个人的人格能否确立,而且关系到民族、国家的兴衰。只有知荣辱,才能明是非、辨美丑。一旦荣辱不分,势必混淆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在当前提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命题,具有现实意义,因为在我们社会中出现了一些不分善恶、不辨美丑、不明是非的现象。一些人的道德之所以滑坡,既有社会转型、个人修养方面的原因,也有制度不完善,教育不到位、不得法的问题。在社会价值日趋多元化的今天,要构筑社会主义主流的价值观念,培育崇高的民族精神,首先要把荣辱观的树立放在突出位置,抵制什么、提倡什么,务必旗帜鲜明。如果社会主义荣辱观能够变成每个人的自我意识,人们就会自觉追求真善美,拒斥假恶丑;就能自觉坚持和发扬优良风尚,抵制不良行为。当然,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既是一个基本要求,又是一个崇高的标准;既要以之作为高尚的道德追求,又要立足行动,严以自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一生的努力去实践。
在新的历史时期,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是服务全国大局的需要,也是全省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今天,一心一意为改革发展建功立业的人,是最光荣的;而损害人民利益、出卖国家利益、丧失国格等等,都是莫大的耻辱。这是衡量“荣”与“辱”的最重要的标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用这个标准衡量自己的言和行,在本职岗位上践行,在社会实践中延伸。让我们自觉加强道德修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明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努力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

网友(3):

知荣明耻就是指你的道德观了,你觉得什么是光荣什么是耻辱,其实历朝历代都有不同的观点,但是封建社会就是孔子的儒家为主流了,其实它的本质只是维护统治者的利益罢了
但是当今社会的道德观是比较符合广大群体的利益的,所以大家要坚持拥护国家,拥护政府!

网友(4):

知荣明耻,也就是要知道并明了现在的"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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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知荣明耻的有效途径:

1、把社会公德法纪化,不失为一条树立、落实荣辱观的有效途径。虽然外部强制的法制建设绝不能代替人们从内心出发的道德建设,但遵纪守法作为道德与法相结合的具体“抓手”,对道德建设来说是切实可行的一个方法。

2、法纪观念与公德观念相结合,要求公民既成为守法者,又成为品德高尚者。而遵纪守法是对公民道德的品质的最低要求。不违法,虽然不等同于有道德;但品德高尚者首先必须是守法者。一个社会如不通过必要的法纪把最必需的社会公德固定下来,使社会成员形成时时事事都不忘自觉遵守这些法纪的强烈意识,就不可能培育出秩序稳定、运转良好的社会,也不能确立起社会主义荣辱观

3、以社会公德为底蕴制定法律规范,把社会公德的法纪化与树立、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相结合,既强化着人们的法律意识,又促进社会公德的普遍遵循,强化着人们的公德意识。只有这样,社会主义荣辱观才能作为一面引领社会风尚的旗帜,渗透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贯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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