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祥(George Lam,1947年10月12日-),昵称阿Lam,香港出生,是香港著名歌手和演员。
喜欢一个歌手很容易,却难得可以喜欢得低调:淡然买下张张唱片,报章上偶尔关注他的踪影,每个年头都总会花上不多不 少的时间回味他的旧曲……林子祥,十二岁那年开始的最爱。
多少年了,他总是小胡子配淡淡然的眼神,不见他老,因为认识他的时候他已够老,仿佛从未年轻过,那是一副最经得起时间洗刷的面容,连同他永远激昂的声音,连同他满足你细味要求的音乐。
香港乐坛曾在当年为谭咏麟、梅艳芳封王封后的时候,赠予林子祥“歌隐”的称号。取得好!他的确是乐坛名副其实的隐士,奖项或多或少的拿,唱片不红不黑的卖,他照样悠闲的作曲、钓鱼、摄影……实力明摆着,喜欢他的人不会走开,不喜欢他的人,他也懒去拉选票。早年在百代,后来属华纳,多年来甚至懒跳槽,在香港乐坛,自始至终都这样低调宽厚的人,难能可贵,也算是个宝贝了。
1976年推出首张英文专辑《Lam》,其后推出过多张广东专辑。他亦曾拍过多部电影,包括《投奔怒海》、《猫头鹰与小飞象》、《三人世界》等。亦曾在无线电视与汪明荃合作拍摄《不是冤家不聚头》、《四季情》等电视剧集。
林子祥是创作歌手,他懂得弹吉他及钢琴,他曾创作多首名曲,如《在水中央》、《分分钟需要你》、《几段情歌》、《追忆》、《谁能明白我》、《这一个夜》等。林子祥的胡子令人印象深刻(他的胡子在1976年开始留的)。
1980年,他凭《在水中央》及《分分钟需要你》两首歌曲在第三届十大中文金曲颁奖音乐会连获两个金曲奖。同年与曾任华纳唱片公司香港区总经理的吴正元结婚,育有一子一女。
1983年凭一曲《在水中央》奠定在乐坛巨星的地位,深受歌迷爱戴,被公认为香港最具有实力与高超唱功的天皇巨星之一。
从动人心弦的《千枝针刺在心》到《水仙情》,激情澎湃的《男儿当自强》,林子祥的歌伴随着我们成长。
1994年与太太离婚。而举行的香港电台第十七届《十大中文金曲颁奖音乐会》上,林子祥获颁「香港乐坛最高荣誉--金针奖」。
1997年与乐坛天后叶倩文结婚。
1999年在美国夏威夷偷太阳眼镜认罪后,被罚$75美元兼留案底。
2001年举办《最爱接触林子祥》演唱会。
2003年5月30日,应汪明荃邀请,在红磡香港体育馆举行的演唱会中任嘉宾,不慎跌下舞台,头部撞地,令听觉受损,休养了一段时间。
2005年11月,林子祥复出,举办《子有祥情》演唱会。
2007年6月7日至6月10日,林子祥与杜莉萨举办《仍然最爱林子祥杜莉萨》演唱会。
2007年,推出全新广东大碟《佐治地球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