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品按所耗原材料耗费计价法,月末在产品只计算其耗用的直接材料,不计算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加工费用,这些加工费用全部由完工产品成本负担。
完工产品材料成本:(8700+27300)/(700+100)*700=31500
在产品的材料成本:(8700+27300)/(700+100)*100=4500
完工产品直接人工:3000
完工产品制造费用:1900
完工产品总成本:31500+3000+1900=36400
在产品总成本:4500
借:库存商品36400
贷:基本生产成本——某产品36400
假设原材料在开始时候一次性投料
在产品成本=在产品的材料费用=(8700+27300)/(700+100)*100=4500(元)
完工产品材料成本=(8700+27300)/(700+100)*700=31500 (元)
完工产品人工成本=本期投入的人工费用=3000元
完工产品制造费用=本期投入的制造费用=1900元
完工产品总成本=31500+3000+1900=36400(元)
完工产品单位成本=36400/700=52(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