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据您的所述材料,您的工作内容确实是比较富有挑战性的,毕竟对于律师来说,案源有时候决定了一切。 其实每个律师都也要按照您所述的内容做事,简而言之就是“开拓案源” 好好加油吧!!!!
实际上就是案源提成。协商好提成比例,书面化,不会有什么问题。
没听说律师搞这种营销方式的,比较新奇。我绝对即便是营销也需要法律专业的吧,对法律一知半解怎么去营销,说不定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