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行车证一起丢了,求补办的手续啥的

2025年03月24日 02:22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一、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二、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所以,不能再开已丢失行车证的车到车管所了,否则,被查到将受到处罚(补办行车证不用看机动车)。携带你的身份证原价和一张一寸照片到核发行驶证和驾驶证的车管所,填上有关的表格后,就可以补办了。

网友(2):

不需要开车,带上车辆登记证书,和车主身份证到车管所去补办行驶证就可以了,驾驶证要本人带上身份证,照片到车管所证照科去补办,都是工本费十元钱

网友(3):

在核发地车管所补办。不需要特别准备什么,带身份证去就行了,不需要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