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的四种形式

2024年10月31日 08:59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垄断种类与形式:

1,特许垄断:

有些独家经营的特权是由法律所规定并受到法律保护的,专利权和版权便是法律特许的垄断。为鼓励创造发明,绝大多数国家制定有专利法,可见专利垄断是由法律壁垒造成的。在某些场合下,政府授予某厂商独家经营的权利;也有时政府经过招标竞争通过合同的形式授予独家经营的特权。

2,自然垄断:

如果某种产品需要大量固定设备投资,大规模生产可以使成本大大降低,那么,一个大厂商就可能成为该行业的唯一生产者。由一个大厂商供给全部市场需求时平均成本最低,两个或两个以上厂商在该市场上经营就难以获得利润,这种情况下,该厂商就形成自然垄断。

3,策略性垄断:

如果除垄断者外另无他人掌握某种生产技术或诀窍,该市场自然形成技术性垄断。在既无技术壁垒又无法律壁垒的情况下,厂商通过高筑壁垒以确立或巩固其垄断地位,这便是策略性垄断。

4,其他垄断壁垒:

上述壁垒并没有列尽全部因素,也不一定相互排斥。如厂商控制了某种原材料的供应。凡是阻挡竞争者进入市场的壁垒都是造成垄断的原因。

扩展资料:

垄断的危害:

垄断与竞争天生是一对矛盾,由于缺少竞争压力和发展动力,加之缺乏有力的外部制约监督机制,垄断性行业的服务质量往往难以令人满意,经常会违背市场法则、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这是一条规律,中国与外国都一样。

价格垄断拉高整个社会成本垄断性行业所从事的一般都是与决大多数人、行业息息相关的公共事业,例如电信、邮政、自来水、电力、煤气、铁路、航空等等。因为这些行业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所以这些行业的服务价格的高低便关系到整个社会的成本。这些行业的整体效率直接关系到其他产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计划经济时代电信、铁路等部门过去都属于国家行政部门,而这些部门进入市场的时候,本身却仍具有垄断地位,一旦在市场中开始追求利润,就会通过垄断定价把大量消费者利益转移到手中,使特权部门、特权公司拿到远远高于竞争市场价格的利润。结果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竞争成本。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垄断

网友(2):

垄断四种形式的性质及举例:

1,卡特尔是最早出现的、也是最简单的垄断组织形式。它是生产同类商品的大企业,通过签订关于产品价格、销售市场、生产规模等协定而建立的垄断组织。比较流行的卡特尔有三种:①划分销售市场的卡特尔;②规定统一价格的卡特尔;③规定生产规模的卡特尔。

2,辛迪加是同一生产部门的少数大企业通过签订关于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料的协定而建立的垄断组织。参加辛迪加的企业,其商品销售、原料购买,都必须由总办事处统一办理。


3,托拉斯是垄断组织的高级形式之一。由许多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或产品有密切关系的企业合并组成。旨在垄断销售市场、争夺原料产地和投资范围,加强竞争力量,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参加的企业在生产上、商业上和法律上都丧失独立性。托拉斯的董事会统一经营全部的生产,销售和财务活动,领导权掌握在最大的资本家手中,原企业主成为股东,按其股份取得红利。参加的资本家为分配利润和争夺领导权进行剧烈的竞争。

4,康采恩是由不同经济部门的许多大企业联合组成的垄断组织。参加康采恩的既有单个的企业,又有其他的垄断组织如辛迪加、托拉斯;既有工业企业,又有商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以及银行和保险公司等。其中最大的银行或企业则是这个庞大复杂组织的核心。

扩展资料

垄断 (Monopoly) (通常译独占),经济学术语,一般分为卖方垄断和买方垄断。卖方垄断指唯一的卖者在一个或多个市场,通过一个或多个阶段,面对竞争性的消费者;买者垄断 (Monopsony) 则刚刚相反。理论推断垄断者在市场上,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调节价格与产量,但至今为止没有确切案例提供支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垄断组织

网友(3):

垄断的四个组织为:卡特尔,康采恩,辛迪加,托拉斯。

——辛迪加是法语Syndicat的音译,原义是“工会”。 

辛迪加是资本主义垄断组织的一种基本形式,它是指同一生产部门的少数大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通过签订共同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料的协定而建立起来的垄断组 织。参加辛迪加的各个企业虽然在生产上和法律上仍然保持独立性,但是,它们商业上却已经失去了独立性。

它们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料的业务都由辛迪加的总办事处 统一负责办理,然后再在参加者之间按照协议规定的份额进行分配。通过这种在流通领域内的集中和垄断,辛迪加可以按照抬高的价格销售商品,并按照压低的价格 收购原料。由于辛迪加促进统一经营,辛迪加的成员事实上就不再与市场发生直接的联系,一般情况下,它们很难退出辛迪加组织,因为一旦退出,就脱离了现有的 商品和原料市场体系,不得不重新组织自己的销售网络和采购渠道,而这都是非常不易的。

因此,辛迪加的组织形式一般比较稳固。辛迪加大约出现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德国和俄国最为流行。俄国早在1886年就出现了辛迪加,那是一个由铁钉和铁丝工厂组成的辛迪加,在20世纪初的前10年,在俄国的钢铁、采煤、采矿和机械等部门,辛迪加垄断了大部分生产。除辛迪加以外,垄断组织的组织形式还有托拉斯、卡特尔和康采恩等。

——托拉斯,英文trust的音译。

由许多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或产品有密切关系的企业合并组成。旨在垄断销售市场、争夺原料产地和投资范围,加强竞争力量,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参加的企业在生产上、商业上和法律上都丧失独立性。托拉斯的董事会统一经营全部的生产,销售和财务活动,领导权掌握在最大的资本家手中,原企业主成为股东,按其股份取得红利。参加的资本家为分配利润和争夺领导权进行剧烈的竞争。

1879年 首先在美国出现,如美孚石油托拉斯、威士忌托拉斯等。托拉斯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企业组织,参加者在法律上和业务上完全丧失其独立性,而由托拉斯的董事会掌 握所属全部企业的生产、销售和财务活动。原来的企业主成为托拉斯的股东,按照股权的多少分得利润。资本主义托拉斯一方面可以保障投资者的优厚利润,提高投 资者兴趣,刺激投资,促进业务扩充,有利于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会减少竞争,阻碍企业技术进步和新兴企业的发展,影响中小企业的生存,增加消费者的负担。

在社会主义国家,托拉斯是社会主义企业的组织形式之一。我国在一九六三年至一九六四年,中央工业交通部门先后试办了烟草、盐业、医药、橡胶、铝业、汽车、纺织机械、地质机械仪器等十二个托拉斯企业。

——卡特尔为法语cartel的音译,原意为协定或同盟。

由一系列生产类似产品的独立企业所构成的组织,目的是提高该类产品价格和控制其产量。根据美国反托拉斯法,卡特尔属于非法。卡特尔是垄断组织形式之一。生产或销售某一同类商品的企业,为垄断市场,获取高额利润,通过在商品价格、产量和销售等方面订立协定而形成的同盟。参加这同盟者在生产、商业和法律上仍然保持独立性。

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为了垄断市场,获取高额利润而达成有关划分销售市场、规定产品产量、确定商品价格等方面的协议所形成的垄断性企业联合。它是资本主义垄断组织的一种重要形式。1865年 最早产生于德国。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各资本主义国家迅速发展。随着垄断资本的国际化产生了国际卡特尔。按协议内容卡特尔可以分成规定销售条件的卡特尔、规 定销售价格的卡特尔、规定产品产量的卡特尔、规定利润分配的卡特尔、规定原料产地分配的卡特尔等。

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作为卡特尔成员,各自在法律上保持其 法人资格,独立进行生产经营,但必须遵守协议所规定的内容。卡特尔成立时,一般签订书面协议,有的采取口头协议形式。成员企业共同选出卡特尔委员会,其职 责是监督协议的执行,保管和使用卡特尔基金等。由于成员企业之间的经济实力对比会因经济发展而变化,卡特尔的垄断联合缺乏稳定性和持久性,经常需要重新签 订协议,其至会因成员企业在争取销售市场和扩大产销限额的竞争中违反协议而瓦解。

——康采恩是由Concern音译而来,有“相关利益共同体”的意思,是垄断组织的高级形式之一,由不同经济部门的许多企业联合组成。包括工业企业、贸易公司、银行、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等。旨在垄断销售市场、争夺原料产地和投资场所,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参加康采恩的企业形式上保持独立,实际上受其中占统治地位的资本家集团(一般是大银行资本家)通过参与制加以控制。

它明显地表现出帝国主义时期银行资本和工业资本融合的特点。  其 产生的时间晚于卡特尔、辛迪加和托拉斯。康采恩中的各个成员企业仍保持法律上的独立性,不失其法人资格,处于核心地位的大企业或大银行作为持股公司,通过 收买股票,参加董事会和控制各成员企业的财务,将参加康采恩的其他成员企业置于其控制之下。其目的在于增强其经济优势,垄断销售市场,争夺原料产地和投资 场所,获取高额垄断利润。

拓展资料:

垄断 (经济学术语)

垄断 (Monopoly) (通常译独占),经济学术语,一般分为卖方垄断和买方垄断。卖方垄断指唯一的卖者在一个或多个市场,通过一个或多个阶段,面对竞争性的消费者;买者垄断 (Monopsony) 则刚刚相反。理论推断垄断者在市场上,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调节价格与产量,但至今为止没有确切案例提供支持。

垄断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出现于资本主义社会,是竞争的对立物,又是竞争发展的必然结果。列宁也指出,集中发展到一定阶段,可以说自然而然地走向垄断。因为几十个大型企业彼此容易达成协定; 另一方面,正是企业的规模巨大造成了竞争的困难,产生了垄断的趋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垄断(垄断组织)”

网友(4):

  1. 卡特尔(源自法语Cartel)。性质:原义协定或同盟,也会受到罚款、撤销享受的特权等处罚,卡特尔主要是在销售领域。

  2. 辛迪加(法语Syndicat)。性质:原义是”组合”、”联合”,辛迪加主要是在采购与销售领域。

  3. 托拉斯(英语Trust的音译)。性质:是较高级的垄断组织形式。

  4. 康采恩(来自德语Konzern)。性质:原义为多种企业集团,由工业、商业、运输、金融、保险等不同经济部门中的企业联合组成的垄断组织。


拓展资料:

  1. 卡特尔是由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联合组成;

  2. 辛迪加是通过签订共同的供销协议而形成的企业同盟;

  3. 托拉斯是由生产同类产品或相关产品的企业联合组成的一种股份公司;

  4. 康采恩是由工业、商业、运输、金融、保险等不同经济部门中的企业联合组成的垄断组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垄断

网友(5):

四种形式为

  1. 卡特尔(源自法语Cartel),原义协定或同盟,也会受到罚款、撤销享受的特权等处罚。德国曾是卡 特尔最为盛行的国家。– 卡特尔主要是在销售领域。

  2. 辛迪加(法语Syndicat),原义是”组合”、”联合”。参加辛迪加的企业在生产上、法律上保持独立, 但在商业上已失去了自主性。辛迪加较卡特尔牢固。– 辛迪加主要是在采购与销售领域。

  3. 托拉斯(英语Trust的音译),是较高级的垄断组织形式。它可说就是一个大的垄断的企业。

  4. 康采恩(来自德语Konzern),原义为多种企业集团。

拓展资料

  • [lǒng duàn]  

    垄断

    (经济学术语)

  • 垄断 (Monopoly) (通常译独占),经济学术语,一般分为卖方垄断和买方垄断。卖方垄断指唯一的卖者在一个或多个市场,通过一个或多个阶段,面对竞争性的消费者;买者垄断 (Monopsony) 则刚刚相反。理论推断垄断者在市场上,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调节价格与产量,但至今为止没有确切案例提供支持。

    垄断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出现于资本主义社会,是竞争的对立物,又是竞争发展的必然结果。列宁也指出,集中发展到一定阶段,可以说自然而然地走向垄断。因为几十个大型企业彼此容易达成协定; 另一方面,正是企业的规模巨大造成了竞争的困难,产生了垄断的趋势。

参考资料 垄断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