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员工如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

2024年11月18日 08:26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辞职也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2、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如果劳动者是2008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用人单位应从第二月起补偿到劳动者辞职当月的二倍工资;如果劳动者是200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用人单位应从劳动者工作满1个月后的第二个月起到辞职当月补偿二倍工资。(二倍工资含已开的工资,也就说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多支付1个月的工资。做为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

网友(2):

劳动者可随时提出离职,企业需要承担该员工工作至今的双倍薪金作为经济补偿。

网友(3):

楼上说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