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原有的财务专用章限用于内部财务管理,但不得用于银行结算。省财政厅为此还专门行文予以规范。
会计中心对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严格限制,并采取与会计主管印章双人分管、保险柜另行存放等项措施,以确保印鉴安全。
单位开户时的账户名称为单位法定名称,预留银行印鉴为单位财务专用章、负责本单位会计核算的核算部会计主管印章和单位确定的财务负责人印章。其中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中心核算部保存,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印章由单位报账员负责保存,于每次报账时对支票审核无误后才盖章。
银行账户开设后,经单位审核同意并在开户申请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方可使用。单位银行账户的使用,需中心与单位分别执存的三个印鉴加盖齐全方为有效,否则银行不予受理。
扩展资料:
正方形的财务专用章是对外使用需要备案的章,要到“中国人民银行”预留公司公章的印鉴和该印鉴,并要到公安机关备案,是对公司一个最基本的保障。内部所使用的财务专用章只是公司内部所使用,也需要到公安部门申请备案。
2011年开始备案制度有所改变,财务专用章除了上述的要求外还需要把税号进行备案,并且财务专用章要求必须将公司的税号与公司名称等信息表现一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专用章
我们单位的法人私章由财务总监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主管管,支票簿由出纳管,所以,一张待支付的支票首先由出纳根据请款单上批示的金额开具出来,然后转到财务主管那里盖财务专用章,最后到财务总监那里盖法人私章,这样管很安全。
财务专用章由谁保管,各个企业都是自己定的。一般是财务负责人,或主管财务经理,办公室主任,也有出纳保管的。
按内控制度,银行印签分人保管,,出纳保管一个,另一个可由指定专人保管。
财务部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