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计划
根据《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08-11-199)及设计要求,需要对所建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现制定沉降观测计划,希 认真遵照执行。
一、沉降观测示意图:
它包括的内容为:工程名称、沉降观测点及水准基点平面布置示意图;沉降观测点标志示意图。
二、水准基点的设置:
利用工程标高定位时使用的水准点作沉将观测的原始基点。Ⅰ区和Ⅱ区分别东西两方的围墙边设置两个浅埋式水准基点。整地块内设置一个深埋式水准基点。水准基点要埋设紧固,不得设在道路、回填、河岸或建材堆放等处,与建筑物的间距50m内,其埋设详图如下。 深埋式水准点 浅埋式水准点
三、沉降观测点标志:
观测点标志的设置应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的点位布置。
1、其标志本身应牢固、不位移、不扭转、不变形。
2、与墙身应有一定的距离,保证线在其上部垂直放置观测标尺。
3、观测点标志应有良好的通视条件。
其具体做法见下图。沉降观测点应随基础完成,主体上升及时埋设。有柱的地方应与钢筋焊接,砖墙部位采用C20细石砼现浇,200mmx200mmx240mm。
四、沉降观测点的布置: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点要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的布置点进行布置,高度按相对标高+0.500高度设置。对多个点进行统一编号。并绘制沉降观测点平面位置示意图,比例按1:100-1:500,并标明每点间的距离。
五、沉降观测的仪器及人员安排:
采用精密的工程水准仪和刻度精密的水准尺进行沉降观察。观察时仪器和人员应作固定。每次观察时采用环形闭合法或往返闭合法进行检查。同一观察点两次观测差不得大于1mm。如有困难至少每幢建筑的人员和仪器应相对固定。这样可减少因操作方法、读数、仪器等原因而引起的误差。
六、沉降观测次数和时间:
第一次在沉降观测点安设稳固后立即进行,并做好初始值和沉降观测示意图。以后每层应观测一次,主体完工观测一次,装饰全完观测一次,竣工验收前一次,最后竣工移交甲方进行观测。
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并及时报告,采取措施。
七、其他:
1、每次观测应通知甲方或监理一同参与观测。
2、及时填写整理沉降观测记录表,并签字盖章,及时归档,作为该单位工程技术档案的一部分。
3、露出部分的沉降观测点标志应两度红丹防锈,并经常检查是否生锈。
***园沉降观测方案
一、工程概况(略)
二、施测的目的、任务及观测点的布置
工程建筑物从施工开始到竣工,以及建成运营后很长一段时间,沉降变形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变形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属正常现象,但一旦超过某一限度,就会危及建筑物的安全。因此,在建筑物的施工和运营期间,都必须对建筑物进行安全监测,以便及时掌握变形情况,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保证建筑物从施工开始到运营期间均安全有效。
沉降观测依据以下原则布设:(1)参照设计图纸;(2)建筑物的四角极大转角处;(3)高低层建筑物、纵横墙的交接处两侧;(4)建筑物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根据以上原则并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共在恒达嘉园上布置14个沉降观测点,具体点位详见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图。
三、测量执行规范
1、《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93)
2、《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
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90204-92)
四、测量的内容、方法和精度要求
水准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布设和测定
基准点是沉降观测的基本控制,拟在场地外适当位置设置3~4个水准基准点,并准确测定其高程。为保证准确无误,将分时间段、往返观测,往返观测之差满足:MΔ=± 小于±0.3mm。工作基点用作直接测定观测点的起始点或终点,选择适当位置布置工作基点,与基准点一起布设成水准环线,按要求进行联测。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和观测
沉降观测点在建筑物施工过程中由我方埋设好由市质检站统一监制的沉降观测标志点,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如雨水管、窗台线、暖气片、暖水管、电气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埋设于±0.0(如±0.0与室外地平不一致,则按室外地平)以上约0.2m的位置。本次共布设14个沉降观测点(详见恒达嘉园沉降观测平面布置图)。沉降观测点与工作基点、基准点构成沉降监测网,按二等水准测量的要求进行精确测量,主要技术要求如下:
沉降监测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表2.1
相邻基准点高差中误差(mm) 每站高差中误差(mm) 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 (mm) 检测已测高差较差(mm) 使用仪器、观测方法及要求
1.0 0.30 0.60 0.8 DS05型仪器,按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 (见表2.2)施测
二等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表2.2
等
级 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
(mm) 路线长度
(km) 水准仪的型号 水准尺 观测次数 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
与已知点联测 附合或 环线 平地
(mm) 山地
(mm)
二等 2 — DS05 铟瓦 往返各一次 往返各一次 4 —
各次沉降观测是整个工作的主体,建筑物施工到各个时期的沉降变形量就 在这一环节中反映出来,为保证测量的准确性,观测之前对所使用仪器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校正,观测按照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使用同一仪器和水准尺、固定观测人员、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工作的要求进行观测,精度严格遵行规范要求:
水准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 表2.3
等级 水准仪的型号 视线长度(m) 前后视较差(m) 前后视累积差(m) 视线离地面最低高度(m) 基本分划、辅助分划读数较差(mm) 基本分划、辅助分划所测高差较差(mm)
二等 DS05 50 1 3 0.5 0.5 0.7
注:二等水准视线长度小于20m时,其视线高度不应低于0.3m。
五、沉降观测的周期
1、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
在建筑物一层浇注完后,埋设好沉降观测标,并进行初次观测。之后每上一层荷载观测一次直至主体封顶,填充墙完成后观测一次,楼层按16层计,共17次。
2、建筑物使用阶段的观测:
建筑物竣工后半年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以后每隔4~6个月观测一次,直至建筑物沉降稳定,预计共观测3次。
当建筑物出现下沉、上浮,不均匀沉降比较严重,或裂缝发展迅速,应每日或数日连续观测。
3、建筑物沉降稳定标准
地基变形沉降的稳定标准应由沉降量~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中指出,一般工程若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m/d,可认为建筑物已经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本工程取值为0.04mm/d。
六、 使用的仪器和人员组成
使用的仪器:本次沉降观测使用苏光DSZ2/FS1型水准仪(带测微器),测量精度达±0.4mm/km,精确读数至0.1mm,估读至0.01mm。水准尺使用2.0m铟钢尺。
人员组成:成立沉降观测组,成员包括技术负责人一人,项目负责人一人,观测人员二人。
七、 监测资料和报告
1、观测结果应于当日整理完毕,并及时将成果报交给甲方、监理和施工单位,若发现观测结果出现异常时,及时通知甲方、监理和施工单位。如出现建筑物差异沉降超过1/1000L(L为相邻两沉降点之间距),必须立即报警:
2、观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下列成果:(1)建筑物竣工后一周内向业主提交恒达嘉园竣工沉降监测报告,内容包括:沉降观测成果表;沉降观测点位分布图及各周期沉降展开图;v-t-s(沉降速率、时间、沉降量)曲线图;沉降观测分析报告。(2)沉降观测工作全部结束后一周内向业主提交恒达嘉园沉降监测报告,内容包括:沉降观测成果表;沉降观测点位分布图及各周期沉降展开图;v-t-s(沉降速率、时间、沉降量)曲线图;沉降观测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