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属于废标

2024年11月15日 19:44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50条规定,以下的情形将被作为废标处理:
(一)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三)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四)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六)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网友(2):

废标通常都有哪几种情况

网友(3):

1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已超过规定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

3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印章,未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4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保证金、汇出行与投标人开户行不一致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7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8投标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且未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和证明文件的;

9采用联合投标时,未提供联合各方的责任的义务证明文件的;

10不满足技术规格中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

11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1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不真实材料的;

14技术及服务文件部分、密封副本与原来技术资料或样品不一致的,即正本与副本不一致;

15评委会认定应予废标的其他情形。

以上信息来源火标招标网

网友(4):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2003】30号令
注:本办法已全部按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第23号令(2013年)修改后更新 [2]
第五十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收:

(一)逾期送达;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网友(5):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50条规定,以下的情形将被作为废标处理:
(一)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三)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四)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六)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