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一)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二)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第二十一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一)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二)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
(三)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
(四)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本条第二、三项还应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扩展资料: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第三十六条
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临时存款账户应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
存款人在账户的使用中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并由开户银行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办理展期。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1、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2、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一)设立临时机构。(二)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要出具以下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并且准备复印件。
2、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正本。 并且准备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 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身份证件,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4、带上财务章(公章)法人名章、到银行填写开户申请书。
5、之后,由银行向提交当地人民银行办理。
6、补充:如果你在外地开立基本帐户,应出具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
开设一般账户需要下列资料: 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公司开户委托人证明(授权委托书) 8、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或其他人员私章 9、当地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临时存款帐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帐户。存款人可以通过该帐户办理转帐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1、临时存款帐户设置的条件和所需的证明文件 根据《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帐户,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外地临时机构可以申请开立该帐户,并须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临时执照; (2)临时经营活动需要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开立该帐户,并须出具当地有权部门同意设立外来临时机构的批件。 2、临时存款帐户开立的程序 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帐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即可开设此帐户。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一)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二)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第二十一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一)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二)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
(三)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
(四)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本条第二、三项还应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iknow-pic.cdn.bcebos.com/0ff41bd5ad6eddc49ebf7b0637dbb6fd536633f7"target="_blank"title="点击查看大图"class="ikqb_img_alink">/iknow-pic.cdn.bcebos.com/0ff41bd5ad6eddc49ebf7b0637dbb6fd536633f7?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esrc="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0ff41bd5ad6eddc49ebf7b0637dbb6fd536633f7"/>
扩展资料: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第三十六条
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临时存款账户应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
存款人在账户的使用中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并由开户银行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办理展期。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
参考资料来源:/baike.baidu.com/item/%E4%BA%BA%E6%B0%91%E5%B8%81%E9%93%B6%E8%A1%8C%E7%BB%93%E7%AE%97%E8%B4%A6%E6%88%B7%E7%AE%A1%E7%90%86%E5%8A%9E%E6%B3%95/486670?fr=aladdin"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百度百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一、一般存款账户开户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当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正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3.税务登记证正本;
4.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如果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是在取消前开立的,则开立一般账户时需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上述资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单位预留签章。
6.非法人代表本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
7.开户证明
开户证明视开户原因来定: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的,应出具借款合同;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温馨提示:实际情况建议您与当地网点核实。
二、开立临时存款账户所需证明文件:
1.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2.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
3.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
4.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第二、三项还应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5.单位存款人因增资验资需要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应持其基本存款账户编号、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文件,在银行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该账户的使用和撤销比照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