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殴打他人,在法律中该被怎样处罚?

2024年11月17日 03:46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要看具体的法院伤情鉴定,轻伤以上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否则治安处罚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网友(2):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机关也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1款的规定,进行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的治安处罚。

网友(3):

早上好,首先你应当报警。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当然你还有权追究他们的民事责任,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本案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你不用接受调解,该赔偿的他一分钱也不能少赔偿给你。不给就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起诉他。
现在的调解都是在牺牲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的。
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损害结果就是刑事案件了。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你也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网友(4):

首先得看构成什么伤情,如果属于轻微伤,可以由派出所进行调解,赔偿你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派出所可以予以拘留和罚款,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伤情,含重伤在内则构成犯罪,应以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罪名为故意伤害罪。轻伤的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重伤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受害人还可以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你的损失

网友(5):

如果没有构成轻伤,那就是普通治安案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一般就是医药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
如果是轻伤以上,那就是刑事案件,向公安局报案,走公诉程序,根据伤情严重程度和情节,构成相关罪名,在此同时也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