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铁不让带的东西的列表

哪些物品上海地铁不给带的列表。最好是官方的条文
2024年11月22日 08:07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关于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告

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汽油、煤油、喷雾剂、酒精、松香、油漆、双氧水、液化石油气、溶剂油、雷管、炸药、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他有毒、有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乘坐公交车、长途客运车、校车、旅游观光车、商场免费班车、地铁、轻轨、磁悬浮列车、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

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八、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和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尖锐物品进站、乘车;不得携带宠物及未经全封闭包装的活禽进站、乘车。

九、禁止在轨道交通车站和车厢内使用滑板和溜冰鞋;赤脚、赤膊、油污衣裤者、醉酒肇事者、烈性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者不得进站、乘车。

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安全检查)

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腐蚀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具体危险物品目录和样式,由运营单位按照规定,在车站内通过张贴、陈列等方式予以公告。

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在车站内设置安全检查设施、设备,配备受过专业培训的安全检查人员,并按照规定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乘客应当接受和配合安全检查;拒不接受、配合安全检查的,运营单位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

运营单位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有危险物品的,应当立即采取防止危险发生的安全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安全检查人员实施安全检查时,应当佩带安全检查证;未佩带安全检查证实施检查的,乘客有权拒绝检查。

乘客以外的其他人员进站、乘车的,应当遵守本条规定。

网友(2):

上海地铁禁止携带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品:
* 贵重物品,如金砖、银条、现金、铂金等。
* 可议付的物品,如信用卡、电话卡、车票、支票、非现金票证、空白的旅行票证等。
* 古董和工艺品,如明代的瓷器、精致的玻璃制品等。
* 医学样品,如诊断样品、血样、尿样、人体组织等。
* 易燃易爆、腐蚀性、毒性、强酸碱性和放射性的各种危险品,如火柴、雷管、火药、爆竹、汽油、柴油、煤油、酒精(液体和固体)、硫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以及其它列入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化学危险品实用手册”中的化工用品。
* 各类烈性毒药、麻醉药物和精神物品,如砒霜、鸦片、吗啡、可卡因、大麻等。
* 国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运的物品,如文物、武器、弹药、仿真武器等。
* 含有反动、淫秽或有伤风化内容的报刊书籍、宣传品、音像制品、激光视盘(VCD、DVD、LD)、计算机磁盘及光盘等。
* 妨碍公共的物品,如尸骨(包括已焚的尸骨)、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以上只是部分禁止携带的物品,具体规定可能会根据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您查询上海地铁的相关规定或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网友(3):

不能带有毒、易燃、易爆、有危险性的锐器钝器等物品。

上海轨道交通,又称上海地铁,其第一条线路上海轨道交通1号线于1995年4月10日正式运营,是继北京地铁、天津地铁建成通车后中国大陆投入运营的第三个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截至2014年12月28日,上海轨道交通全网运营线路总长548公里,车站共计337座。(以上数据不含上海磁浮示范运营线,3/4号线共线段9个车站的运营路程不重复计算,多线换乘车站的车站数分别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