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他人无伤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2024年11月15日 20:54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一般采取罚款以及拘留的处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只要殴打他人,无须造成轻微伤,就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规定。对于此事,有两个办法解决:1、调解解决。调解后,不再对其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2、要求公安机关对违法人治安处罚。由于情节轻微,按照第43条第一款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网友(2):

无缘无故殴打他人致轻微伤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分析
殴打,是指行为人以伤害他人身体为主观故意,利踢肢体或工具直接施加于受害人身体且即时发生作用力的行为。1、不以伤害为故意的行为,如拍打他人脸部的可称为侮辱行为而非法律上的殴打行为。2、不利用肢体或工具的行为,比如投毒、放火等,亦非殴打行为。3、不即时发生作用力的行为,如手推他人坠崖的,不称为殴打行为。4、不直接作用于受害人身体的,如言语威胁或捣毁车辆以恐吓车内受害人的行为,不称为殴打行为。殴打他人是一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如果其情节和后果尚不够刑事处罚,属于一般侵犯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条件是故意伤害使他人轻伤、重伤或者死亡。如果只是造成轻微伤,是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但是打架的行为可能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会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还应当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赔偿受害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网友(3):

你无伤还是他无伤

网友(4):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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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他人,不论造成不造成轻微伤,有殴打行为就要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