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这样的,所谓家庭为单位是指夫妻双方以及未成年的子女。但如果子女成年了,就不算在家庭内,尽管在一个户口本也不属于。
“限购令”是指政府出台的房屋限购政策,出自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的“国十条实施细则”,从2010年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1、南京限购令规定,在主城区范围内,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拥有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
由于限购的对象是家庭,要规避这一政策,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动“拆散”家庭,一变俩,搞假离婚。上海的情况与此类似,由于国家有政策,首次购房贷款要比二次购房贷款利率低,买一套房可以节省上百万元。
而确定是否首次购房,是以家庭为标准的,所以搞假离婚,就多了一个首次购房的机会。
2、类似“以家庭为购房单位”的情况,还有父母子女同在一个大家庭的家庭类型。
假如子女已是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这个大家庭视同为两个小家庭(可进行分户,且子女名下无房),按照当前的限购政策,这样的淮安籍大家庭,就可以在市区最多买四套房。
当天,詹女士就以女儿的“家庭身份”名义,领了一张“购房资格证”。她告诉记者,女儿今年三月刚满18岁,而自己名下又有两套房,按新政自己是不可以再买房了,但可以女儿的身份买房,“所以还是决定把(生态文旅区)房子给买下来,留着给她当嫁妆”。
参考资料:人民网-“限购令”催生“假离婚”,政策漏洞不可忽视
参考资料:人民网-限购令后首个工作日淮安开出300多张购房证
不是,具体说家庭是指夫妻二人和未成年子女。如果子女成年了,哪怕在一个户口本上也不算在家庭内。
限购令主要目的
中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应该遵循的原则是对市场干预最少、符合行业发展规律从而有利于长期稳定发展的政策体系。为此,在加强住房保障之外,在中心城市应长期实施商品住宅限购,彻底遏制投机和过度投资,同时取消一些现有非市场化的调控措施,可以确保行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基本限购令符合绝大多数家庭的居住、投资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应相对紧张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实施外来人员一年等候期制度,
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须提供至少一年的纳税或社保证明后才能购买。限购令简单易行,其实施主要依赖各城市房管部门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和网络签约两个信息系统,不需全国联网。
住建部正在推进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联网,这项工作非常有价值。系统建成后,将可有效支持开征多套房房产税,并可优化40个城市范围内的限购。
扩展资料
深圳出台限购令 户籍居民限购两套住房
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
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
时间认定以网签为准
深圳紧急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通知中对深圳户籍居民购房做出进一步限制,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通知表示,在深圳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
对于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深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暂停在深圳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深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
2010年10月5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又发布了特别提示,提醒市民在购房前,一定要认真核实自身是否符合9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限购令”所规定的条件;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房地产主管部门将不予以办理备案和登记过户,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限购令
限购令是统一购房家庭限购一套房,无论全款还是贷款只能购买一套房子。商业类用途的除外同一购房家庭指的是父母未成年子女。不是单纯按照户口本来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