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一人当场死亡 对方全责 刑事附带民事到法院 无赔偿 无谅解书 法院只判一年左右的刑期合理吗

2024年11月16日 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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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你好,由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复杂,你所述案情又较简单,律师难以全面、细致的解答,现就你所述情形简单答复如下:
1、交通事故虽然认定对方全责,但发生交通事故大多属于无法预见的事情,是过失犯罪。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的民事部分,虽然交通事故肇事方没有赔偿且未取得受害方的谅解等情形,但无赔偿和无谅解书是不能成为加重对肇事方刑事处罚的依据。依据《刑法》及其司法解释,交通事故肇事造成一人死亡的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对于刑事判决没有通知受害人家属及其律师出庭的问题。因为刑事处罚是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向肇事方追究责任,受害人家属及其律师并不是刑事案件的必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可以在不通知受害人家属及其律师的情况下,根据对被告罪刑的认定作出判决。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以便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