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也明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中已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适于,因为每个学生的作业量有相关规定的,超过了就算变相体罚
嗨,老师是恨铁不成钢啊
他是为你好的啊!
你要告他吗
这样以后老师根本就不能管学生了
管干什么呢
学生不理解,社会不理解,还被告,中国的教育真的无聊,还要教育干什么哦?????????
如果你是偶尔一次没有完成,我想,你的班主任是不可能不原谅你的。你得首先检查自己,改正缺点,否则你不久就会寸步难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