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进口开信用证,采用的air transportation,然而合同上却写着C&F,是不是不对啊?

2024年11月16日 12:59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确实,C&F(标准写法是CFR)只适用于海运,但这是纯理论上的,而在现实贸易中,大家可以接受它用于其他运输方式,主要用来表明运费谁付的问题。

2---保险:基于上述所说,C&F肯定是买方负责保险的,所以合同规定由seller负责,就看来是矛盾的。我分析有2个原因:一是当时写合同笔误,二是买方故意陷害。当然了,也有可能是双方真的是这么谈判的。总之呢,你现在是买方,这个条款对你有利,那么就看你公司如何处理了,建议你问问当时签订合同的你司主管,到底是笔误还是故意的?基于合理,公平,诚信的原因,你可根据主管的意见在开证时作出正确的条款。

网友(2):

空运不能够用C&F(CFR)术语,可以采用CPT术语,即CFR只适用于海运,而对应的CPT则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无论是CFR还是CPT,都应该由买方投保。如果是卖方投保,则海运用CIF术语,其它运输方式用CIP术语。

网友(3):

严格说来呢最好改成CPI,但是因为CIF用的比较多,所以有些不严格的也会这么用,发生纠纷就难说了。但是这两个术语的保险和运费都有卖方承担,所以insurance……by seller条款没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