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了《关于新兵人营后的工作和入伍宣誓的规定》,要求各部队的新兵检疫后,立即组织入伍宣誓。这是解放后人民解放军正式颁发的第一部《军人誓词》,其内容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为参加人民解放军,负起革命军人的光荣职责,特郑重宣誓:一、我在毛主席的领导下,成为忠勇机智,严守纪律,遵守条例,服从命令的军人,为了保卫祖国,不惜牺牲一切;二、努力学习现代化的军事科学,提高政治、文化水平,熟练手中武器、时刻准备战斗,克服一切困难,坚决消灭敌人;三、拥护人民政府,热爱人民,爱护武器和国家财产,严守国家和军事机密,永远忠于祖国和人民;四、我如违背誓言,愿受国法和军纪的严厉制裁
1984年9月,人民解放军颁布了第8部《内务条令》。《条令》第8条规定的《军人誓词》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依照法律服兵役是我应尽的光荣义务,为了负起革命军人的神圣职责,我宣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努力学习军事、政治、科学文化,苦练杀敌本领,爱护武器装备,保守军事机密,发扬优良传统,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英勇战斗。不怕牺牲,保卫祖国,保卫社会主义建设。以上誓词,我坚决履行,决不违背。”这是人民解放军首次将《军人誓词》正式列入《内务条令》。
一楼朋友说的是现在的军人誓词。
军人誓词:
“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我宣誓:
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顽强,不怕牺牲,苦练杀敌本领,时刻准备战斗,绝不叛离军队,誓死保卫祖国。”
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我宣誓: 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战斗,不怕牺牲,忠于职守,努力工作,苦练杀敌本领,坚决完成任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背叛祖国,绝不叛离军队
表示对祖国的忠诚,告诉世界,中国军人爱国的恒心!!!
保卫祖国是我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