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户的拆迁补偿问题

2024年12月03日 06:52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确实难以胜诉!因为你是租房,而且合同又到期了,为什么现在到期只给你1.5万了,这就是只给你搬迁费,没有房屋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给房东的;如果没有到期他们需要承担租金及合理的经营损失.而且人家是4月份就通知你搬迁了,时间已经满足你的搬迁需要,目前你已经过期,也就是说,你无论租谁的房子到期都应该搬走,而且房东也不存在还要给你搬迁费对不?所以继续下去可能你一分钱也拿不到.因为不管怎么讲房子毕竟不是你的...和法院沟通一下吧,能够多拿一个是一个,见好就收吧...

网友(2):

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拆迁出租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或者安置。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原房屋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之规定。被拆迁人与承租人需解除租赁关系,拆迁人再对被拆迁人,即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安置。因此,在省市拆迁政策中,只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安置,不对房屋承租人补偿。
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房屋进行了补偿安置,来信人反映的房屋租赁补偿问题,应由租赁户与被拆迁人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进行协商处理

网友(3):

租赁住房拆迁要怎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