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法中,集中标注原位标注如何表示

2024年11月15日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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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答:平法中,以梁平面注写方式为例: 集中标注: 梁集中标注的内容,有五项必须注值及一项选注值(集中标注可以从梁的任意一跨引出),规定如下: 一、梁编号,梁类型代号、序号、跨数及有无悬挑代号,该项为必须注值。其中,对井字梁编号中关于跨数另见规定。 二、梁截面尺寸,该项为必须注值。当为等截面梁时,用b×h表示;当为加腋梁时,用b×h Yc1×c2表示,其中c1为腋长,c2为腋高;当有悬挑梁且根部和端部的高度不同时,用斜线分隔根部和端部的高度值,即为b×h1/h2。 三、梁箍筋,包括钢筋级别、直径、加密区与非加密区间距及肢数,该项为必须注值。箍筋加密区与非加密区的不同间距及肢数用斜线分隔;当梁箍筋为同一种间距及肢数时,则不需用斜线;当加密区与非加密区的箍筋肢数相同时,则将肢数注写一次;箍筋肢数应写在括号内。加密区范围见相应抗震级别的标准构造详图。 当抗震结构中的非框架梁、悬挑梁、井字梁,及非抗震结构中的各类梁采用不同的箍筋间距及肢数时,也用斜线“/”将其分隔开来。注写时,先注写梁支座端部的箍筋(包括箍筋箍数、钢筋级别、直径、间距与肢数),在斜线后注写梁跨中部分的箍筋间距及肢数。 四、梁上部通长钢筋或架立筋配置(部通长筋可为相同或不同直径采用搭接连接、机械连接或焊接连接的钢筋),该项为必须注值。所注规格与根数应根据结构受力要求及箍筋肢数等构造要求而定。当同排钢筋中既有通长筋又有架立筋时,应用加号“+”将通长筋和架立筋相联。注写时须将角部纵筋写在加号的前面,或架立筋写在加号的括号内,以示不同直径及与通长钢的区别。当全部采用架立筋时,则将其写入括号内。 当梁上部纵筋和下部纵筋为全跨相同,且多数跨配筋相同时,此项可加注下部纵筋的配筋值,用分号“;”将上部与下部纵筋的配筋值分隔开来,少数跨不同者,则将该行值原位标注。 五、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或受扭钢筋配置,该项为必须注值。 当梁腹板高度hw≥450mm时,须配置纵向构造钢筋,所注规格与根数应符合规范规定。此项注写值以大写字母G打头,接续注写设置在梁两侧的总配筋值,且对称配置。 当梁侧面需配置受扭纵向钢筋时,此项注写值以大写字母N打头,接续注写设置在梁两侧的总配筋值,且对称配置。受扭纵向钢筋应满足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的间距要求,且不再重复配置纵向构造钢筋。 六、梁顶面标高高差,该项为选注值。 梁顶面标高高差,系指相对于结构楼层面标高的高差值,对于位于结构夹层的梁,则指相对于结构夹层楼面标高的高差。有高差时,须将其写入括号内,无高差时不注。 梁原位标注 梁原位标注的内容规定如下: 一、梁支座上部纵筋,该部位含通长筋在内的所有纵筋: 1、当上部纵筋多于一排时,用斜线“/”将各排纵筋自上而下分开。 2、当同排纵筋有两种直径时,用加号“+”将两种直径的纵筋相联,注写时将角部纵筋写在前面。 3、当梁中间支座两边的上部纵筋不同时,须在支座两边分别标注;当梁中间支座两边的上部纵筋相同时,可仅在支座一边标注配筋值,另一边省去不注。 二、梁下部纵筋: 1、当下部纵筋多于一排时,用斜线“/”将各排纵筋自上而下分开。 2、当同排纵筋有两种直径时,用加号“+”将两种直径的纵筋相联,注写时将角部纵筋写在前面。 3、当下部纵筋不全部伸入支座时,将梁支座下部纵筋减少的数量写在括号内。 4、当梁的集中标注中已按上面第四点的规定分别注写了梁上部和下部均为通长的纵筋值时,则不需要在梁下部重复做原位标注。 三、附加箍筋或吊筋,将其直接画在平面图中的主梁上,用线引注总配筋值(附加箍筋的肢数注在括号内),当多数附加箍筋或吊筋相同时,可在梁平法施工图上统一注明,少数与统一注明不同时,再原位引注。 四、当在梁上集中标注的内容(即梁截面尺寸、箍筋、上部通长钢筋或架立筋、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或受扭纵向钢筋,以及梁顶面标高高差中的某一项或几项数值)不适于

网友(2):

  表示方法:
  与集中标注相对应,是《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中梁配筋标注的术语。
如一个5跨建筑物的5根梁,如果截面尺寸和配筋全部一样,那就采用集中标注,一次就行,如某根梁局部荷载有变化,导致配筋和截面不同于其他四根梁,可在该梁处标注截面尺寸和配筋大小,就是原位标注。
原位标注在施工时优先与集中标注。
具体参考03G101图集。

  规定:
  一、梁支座上部纵筋,该部位含通长筋在内的所有纵筋。

  二、梁下部纵筋多于一排时,用斜线‘/’将各排纵筋自上而下分开。
  三、附加箍筋或吊筋,将其直接画在平面图中的主梁上,用线引注总配筋值,当多数附加箍筋或吊筋相同时,可在梁平面法施工图上统一注明,少数与统一注明值不同时,再原位引注。
  原位标注,是工程制图采用整体平面表示方法时的专用术语,区别于“集中标注”。原位标注指在梁跨的局部,截面、标高、配筋信息有不同于集中标注的单独标注,在梁的上部标明支座筋和架立筋,在梁的下部标明下部筋、箍筋、拉筋、腰筋、梁跨截面变化、位置变化、标高变化,还包含其它特殊改变的数值及文字说明。

网友(3):

平法中,以梁平面注写方式为例: 集中标注: 梁集中标注的内容,有五项必须注值及一项选注值(集中标注可以从梁的任意一跨引出),规定如下: 一、梁编号,梁类型代号、序号、跨数及有无悬挑代号,该项为必须注值。其中,对井字梁编号中关于跨数另见规定。 二、梁截面尺寸,该项为必须注值。当为等截面梁时,用b×h表示;当为加腋梁时,用b×h Yc1×c2表示,其中c1为腋长,c2为腋高;当有悬挑梁且根部和端部的高度不同时,用斜线分隔根部和端部的高度值,即为b×h1/h2。 三、梁箍筋,包括钢筋级别、直径、加密区与非加密区间距及肢数,该项为必须注值。箍筋加密区与非加密区的不同间距及肢数用斜线分隔;当梁箍筋为同一种间距及肢数时,则不需用斜线;当加密区与非加密区的箍筋肢数相同时,则将肢数注写一次;箍筋肢数应写在括号内。加密区范围见相应抗震级别的标准构造详图。 当抗震结构中的非框架梁、悬挑梁、井字梁,及非抗震结构中的各类梁采用不同的箍筋间距及肢数时,也用斜线“/”将其分隔开来。注写时,先注写梁支座端部的箍筋(包括箍筋箍数、钢筋级别、直径、间距与肢数),在斜线后注写梁跨中部分的箍筋间距及肢数。 四、梁上部通长钢筋或架立筋配置(部通长筋可为相同或不同直径采用搭接连接、机械连接或焊接连接的钢筋),该项为必须注值。所注规格与根数应根据结构受力要求及箍筋肢数等构造要求而定。当同排钢筋中既有通长筋又有架立筋时,应用加号“+”将通长筋和架立筋相联。注写时须将角部纵筋写在加号的前面,或架立筋写在加号的括号内,以示不同直径及与通长钢的区别。当全部采用架立筋时,则将其写入括号内。 当梁上部纵筋和下部纵筋为全跨相同,且多数跨配筋相同时,此项可加注下部纵筋的配筋值,用分号“;”将上部与下部纵筋的配筋值分隔开来,少数跨不同者,则将该行值原位标注。 五、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或受扭钢筋配置,该项为必须注值。 当梁腹板高度hw≥450mm时,须配置纵向构造钢筋,所注规格与根数应符合规范规定。此项注写值以大写字母G打头,接续注写设置在梁两侧的总配筋值,且对称配置。 当梁侧面需配置受扭纵向钢筋时,此项注写值以大写字母N打头,接续注写设置在梁两侧的总配筋值,且对称配置。受扭纵向钢筋应满足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的间距要求,且不再重复配置纵向构造钢筋。 六、梁顶面标高高差,该项为选注值。 梁顶面标高高差,系指相对于结构楼层面标高的高差值,对于位于结构夹层的梁,则指相对于结构夹层楼面标高的高差。有高差时,须将其写入括号内,无高差时不注。 梁原位标注 梁原位标注的内容规定如下: 一、梁支座上部纵筋,该部位含通长筋在内的所有纵筋: 1、当上部纵筋多于一排时,用斜线“/”将各排纵筋自上而下分开。 2、当同排纵筋有两种直径时,用加号“+”将两种直径的纵筋相联,注写时将角部纵筋写在前面。 3、当梁中间支座两边的上部纵筋不同时,须在支座两边分别标注;当梁中间支座两边的上部纵筋相同时,可仅在支座一边标注配筋值,另一边省去不注。 二、梁下部纵筋: 1、当下部纵筋多于一排时,用斜线“/”将各排纵筋自上而下分开。 2、当同排纵筋有两种直径时,用加号“+”将两种直径的纵筋相联,注写时将角部纵筋写在前面。 3、当下部纵筋不全部伸入支座时,将梁支座下部纵筋减少的数量写在括号内。 4、当梁的集中标注中已按上面第四点的规定分别注写了梁上部和下部均为通长的纵筋值时,则不需要在梁下部重复做原位标注。 三、附加箍筋或吊筋,将其直接画在平面图中的主梁上,用线引注总配筋值(附加箍筋的肢数注在括号内),当多数附加箍筋或吊筋相同时,可在梁平法施工图上统一注明,少数与统一注明不同时,再原位引注。 四、当在梁上集中标注的内容(即梁截面尺寸、箍筋、上部通长钢筋或架立筋、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或受扭纵向钢筋,以及梁顶面标高高差中的某一项或几项数值)不适于
补充:
不适用于某跨或某悬挑梁部分时,则将其不同数值原位标注在该跨或该悬挑梁部位,施工时应按原位标注数值取用。
当在多跨梁的集中标注中已注明加腋,而该梁某跨的根部却不需要加腋时,则应在该跨原位标注等截面的b×h,以修正集中标注中的加腋信息。
关于井字梁部分及其他的省略了。

网友(4):

(集中标注)平法钢筋图集11g101-1、-2、-3里面说的清清楚楚

网友(5):

见03G101和08G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