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军属待遇,哪些人可以享有

2024年11月16日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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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军属待遇就是军人家属待遇。它与军人的自身待遇也有着密切的联系,涉及到军人家属物质生活待遇、社会待遇、政治待遇等方面。 

但正是由于涉及面广、牵涉人员多,加之我军经费开支的紧张状况,使这方面的待遇标准较低。我军现阶段的家属待遇与当前的国民经济发展状况还是比较协调的,相信随着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军队建设的不断完善,军人家属待遇将会逐步地提高。

扩展资料

经批准随队居住的父母、爱人、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随同调动、转业、复员时,车船费、住宿费和途中伙食补助费均按被调入人员的标准执行,其中购儿童票的小孩,不报销卧铺票。

如有两个小孩时,可合买一张卧铺票。不满7周岁的小孩,途中伙食补助费减半,夫妇双方都是部队工作人员,同时调动时,其车船费、住宿费可按职级高的一方标准执行;

如一方是国家机关或军内外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有关费用由原工作单位发给,所发车船费低于部队工作人员的标准时,可凭证明,由部队补发差额。已满16周岁(含)子女的车船费按义务兵标准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军属

网友(2):

军属都可以享有以下待遇1.军属享受哪些优待待遇  挂光荣牌。1978年12月,民政部《关于为烈军属挂光荣牌的答复》指出:“对革命烈士(包括病故、失踪军人)、革命军人有直系亲属的和革命残废军人应继续挂光荣牌。”  走访慰问。 每逢元旦、春节和建军节,多数民政部门都要走访慰问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送去慰问金、慰问品,了解并尽力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享受有关福利待遇。2004年8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1条第2款规定,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的基本框架  按照《兵役法》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这个规定构建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的基本框架:一是将优抚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等习惯称谓,改称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二是义务兵家庭优待有两种类型:货币形式即优待金,以及其他形式的优待;三是优待金的最低标准为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从而使义务兵家庭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四是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当地人民政府(一般是民政部门)负责发给,资金渠道明确;五是义务兵不分城乡入伍,其家庭一律给予优待。  3.发放优待金的部门、方式和时间  优待金主要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般是5种形式:到乡(镇)民政助理办公室、街道办事处民政科、父母工作单位领取;由民政工作人员送到义务兵家中;举行一定仪式集体发放;直接到金融机构支取;民政部门通过邮政局直接邮寄等。新兵于11、12月入伍,其家庭优待金一般是一年发一次和当年兑现,如次年和第3年的春节前、“八一”前后或年底前兑现,也有的按月兑现或义务兵退伍后一次性兑现。  第 1 2 3页   4.为什么有的地方优待金差距较大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优待金是以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底线的。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地区之间的平均生活水平差异较大,因而,同样的优待金标准会出现成千上万元的差额。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战略的实施,随着人民群众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这种差异会逐渐得到妥善解决的。  5.对在西藏服役的义务兵及其家庭有何特别优待  西藏地区高原缺氧、生活条件特别艰苦,为激励广大青年踊跃到西藏服役,一些地区规定了特别优待政策,主要是:增发特别优待金、一次性退役补助金和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  6.大学生士兵有何特别优待  2002年9月,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对大学生士兵的特别优待规定包括:一是妥善安排学业。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二是适当减免学费。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三是落实好优待安置政策。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优待。四是重视入伍后的培养使用。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要优先安排。  7.对职工入伍的士兵有何特别优待  发给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2001年9月,国务院、中央军委修订的《征兵工作条例》第27条规定:“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含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  第 1 2 3页  继续保持劳动关系。1997年5月,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应征入伍后与企业劳动关系的复函》指出:“职工应征入伍后,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应当与其继续保持劳动关系,但双方可以变更原劳动合同中具体的权利与义务条款。”  “带薪入伍”。各地在规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时,大多规定了职工入伍的士兵“带薪入伍”问题:职工入伍后作为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由原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标准按月发给工资,以此作为优待金。其工资数额一般不得低于民政部门发给其他城镇入伍青年的优待金额。因此,当地政府一般不再发给其优待金。  8.士兵在房地产方面有何待遇  保留土地权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1条第3款规定:“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保留住房权益。主要由各地规定,其内容包括:义务兵原租赁公房的租赁和使用权应当予以保留;其家庭住房分配或者拆迁配房时,应当享受与其他公民同等待遇。  9、军人在交通、参观游览方面有何优待  关于交通方面的优待待遇,《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4条有着明确规定,其内容为:“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规定。”  关于参观游览方面的优待待遇。《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5条规定:“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管理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网友(3):

如果部队干部家属随军(家属失业状态),部队会给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每月400元生活费。如果是当兵,3期以下士官没有什么待遇,地方政府有可能在你义务兵期间给与相应优待金待遇,具体问民政局

网友(4):

军属待遇就是军人家属待遇。它与军人的自身待遇也有着密切的联系,涉及到军人家属物质生活待遇、社会待遇、政治待遇等方面。

以下这些人可以拥有军属待遇:现役军人的直系血亲、配偶和依靠现役军人生活的十六岁以下的弟妹,或军人自幼依靠其抚养长大,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

主要有以下几个主要待遇

  1. 军队干部家属来队探亲待遇

  2. 军队干部家属差旅费待遇

  3. 在乡军人家属的医疗优待

    具体条例如下

  4. 第十三条 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持证乘坐市内公共汽车(不含中巴、小巴)、电车免费;持证游览公园、动物园、旅游景点,参观纪念馆、博物馆免购门票。
    公共汽车、电车内,游览、参观场所和公共停车场的收费处,应当设置军人或者军车免费标志。第十四条 现役军人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入公办学校,免交义务教育阶段杂费;报考市属中等、高等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优先享受学生贷款。

  5. 革命烈士子女入公办托儿所、幼儿园,托儿所、幼儿园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费用。

  6. 第十五条 在乡老复员军人、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在当地县(市、区)卫生系统所属医院住院期间,药品费减免20%,手术费减免40%,床位费减免60%。在乡老复员军人、但等革命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当地卫生系统所属医院看病免收挂号费、诊疗费、注射费。

  7. 第十六条 义务兵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由其家属户籍所在地优待金发放单位给其家属发放奖励金。

  8. 第十七条 农村入伍的义务兵,其家属优待金每年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民平均纯收入的标准予以发放。
    城镇义务兵入伍前未就业的,其家属优待金的标准市人民政府制定,并按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承担50%的原则发放;入伍前已就业的,在劳动合同期内,由原单位按月发给其家属相当于入伍前基本工资数额的优待金。

  9. 第十八条 家居农村的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及配偶,革命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及带病回乡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伍军人,免出义务工,不负担任何名义的集资。

  10. 第十九条 义务兵入伍前原承包的土地、山林等应予保留;本人要求退出承包的,应当允许;本人和父母的义务工、劳动积累工予以免除。

  11. 第二十条 优抚对象所享受的抚恤、补助、优待金,应当按时足额发放,任何单位不得拖欠。

  12. 第二十一条 现役军人随军家属、专业军人和随迁家属、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随迁家属、复员退伍军人的户籍,符合规定的,公安部门应当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13. 第二十二条 分居两地的现役军人配偶按国家规定到部队探亲,其所在单位应当优先安排假期,按标准报销所需路费;在规定的假期内,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不变。

  14. 第二十三条 现役军人配偶,随军前已就业的,劳动、人事部门应当协助联系用人单位,并办理调动手续;随军前未就业的,劳动部门应当积极组织就业培训,并优先推荐就业;随军后未安置就业和就业后下岗的,应纳入当地政府的再就业计划,并优先介绍就业。

  15. 第二十四条 鼓励转业干部及其家属、城镇退伍士兵自谋职业。

网友(5):

军属顾名思义就是军人家属,范围主要是现役军人的直系血亲(父母)、配偶和依靠现役军人生活的十六岁以下的弟妹,或军人自幼依靠其抚养长大,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