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法律规定,押金的性质是一种担保,是对房屋内物品、以及房屋本身的担保,一旦承租人对房屋或房屋中的物品有损坏时,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承担赔偿的责任,此时出租人有权从押金中优先取得赔偿,如押金不足赔偿,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补足。
2.要看你们的租房合同中是否有关于该押金的约定,押金是否具有违约金的性质,关于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个人认为如果仅仅只是约定了你违约时押金不予退还并且没有造成其他损失的话,那么房东不可以再向你主张违约金,但是如果还发生了损害,押金不足以弥补其损失时 ,个人认为其有权主张违约金。至于要求你必须帮忙另找租客没有依据,因为你的提前终止租赁关系的行为,房东已经让你承担违约责任了。
合同上写了吗?没有写就按合同行事,违约金不就是押金吗?按理说你应该和房东好好沟通,在你搬出去前找到下一位租客,应该是不会扣你钱的
一般情况下押金不就是违约金吗。如果你的押金不是违约金的话,他这样是不和理的。法律上来说你肯定胜诉几率更大。就看你值不值得了。还是协商解决比较好
应该按约定办事,先协商沟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