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业房地产的。从来没听说过什么“房屋配套费”,很可笑估计是房产商自己起的名字。如果水电气还要单收费的话那他卖的不是房子而是高级盒子!!告他没商量,用法律保护自己是最好的选择。可以负责任地说现在国家针对房地产业条文很明确,交房时应达到基本使用标准(其中就包括水电气的正常使用),如达不到该标准开发商要按预期交房对你进行违约赔偿。除非你们在当初签买卖合同时有过特殊协议附件,明确表示过交房标准不含水电气。如果你买的是新房只需交纳房款(除贷款再交纳相应税费外)、印花税、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后无需交纳任何费用!
房地产公司让业主交房屋配套费是违法的。开通水电和数字电视的押金就是自己交。你可以向律师事务所咨询下相关法律条规。
根据国家大的政策是没有这样的费用的
但现在有一部分2.3级城市为了显示房价不高
在卖的时候就没包括这些费用
在合同里也注明了水电气入户另收
这也是整个地方政策都这样
这样的超着是和理不和法
房地产公司让业主交房屋配套费是违反法律的,可以请律师,反正你赢的可能是200%!`
建议向律师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