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国传统音乐的界定

2024年11月22日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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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中国传统音乐”是近现代的概念,由于对音乐类别的划分存在着乐种与乐类之间的边缘性和交叉性,因而致使长期以来对“传统音乐”这一概念的界定存在着不确定性(即便这样,也并不影响我们对中国传统音乐的总体理解)。查阅《民族音乐概论》(中国音乐研究所编写)一书说“民族音乐在它的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传统音乐的五大类:歌曲、歌舞音乐、说唱音乐、戏曲和器乐。”①这是个较为宽泛的界定,随着人们对传统音乐更深入地研究和认识上的进步,这种界定更加明确而细化。

网友(2):

我们在许多民乐CD中都可看到“国乐”二字,这“国乐”指的是从古代流传下来,在近代又有所发展的属于“国粹”的音乐,可见“国乐”的创作时间指的是古代;
  “新音乐”指的是那些学习过西方音乐的人所写的音乐,如学堂乐歌,可见新音乐的创作时间是在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
  “中国音乐”则不仅指古代传承下来的音乐,也指中国人按西方理论创作和改编的音乐。
  “中国传统音乐”是指中国人运用本民族固有方法、采取本民族固有形式创造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不仅包括在历史上产生、流传至今的古代作品,还包括当代作品。可见,传统音乐包括“国乐”但不包括“新音乐”,但它们都是“中国音乐”。
  传统音乐是我国民族音乐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传统音乐与新音乐的区别并不在于创作时音的先后,而是在于其表现形式及风格特征。如二胡独奏曲《二泉映月》、《渔舟唱晚》虽是近代音乐作品,但其表演形式属中华民族所固有,所以也是传统音乐。相反,学堂乐歌、钢琴独奏曲《牧童短笛》等因其音乐形态特征借鉴了西方音乐,故不是传统音乐。
  传统音乐的划分最早见于中国音乐研究所编写的《民族音乐概论》,分为五大类:歌曲、歌舞音乐、说唱音乐、戏曲和器乐,但大多院校在教学中把歌舞音乐并入民歌,于是就变成四大类:民歌、民族器乐、曲艺(即“说唱”)音乐、戏曲音乐。
  实际上,“民族音乐”、“传统音乐”和“民间音乐”又是三个不同的概念:“民族音乐”包括传统音乐和新音乐;而“民间音乐”只是传统音乐的一个类别。且我国的民族音乐是非常丰富的,除了民间音乐,还包括宫廷音乐、宗教音乐和文人音乐。
  杜亚雄先生则将中国传统音乐分类如下:民间音乐、文人音乐、宗教音乐、宫廷音乐;其中民间音乐包括民间歌曲、民间器乐、民间歌舞、戏曲音乐和说唱音乐;文人音乐包括古琴音乐、诗词吟诵调、文人自度曲;宗教音乐包括佛教音乐、道教音乐、基督教音乐、伊期兰教音乐、萨满教及其它宗教音乐;宫廷音乐包括祭祀乐、朝会乐、导迎及巡幸乐、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