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后还可以行政复议吗?

2024-10-31 10:18:55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且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的,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扩展资料:

案例:

有关法律专家认为:行政复议是“民告官”的第二公堂。

今年6月1日,广州市正式实施《广州市行政复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广州市的这个《规定》在行政复议的工作机制、工作程序等方面作出了不少具有创新意义的设置。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启动相关行政责任的追究程序;群众上访、信访作出不服从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示,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机关在征得上访人、信访人同意后予以受理等等。

广州市此次实施的《规定》主要有以下特色:降低了行政复议的门槛。明确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答辩的知悉和抗辩权。

强调对公众利益的保护和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注重行政复议与其他行政救济方式的衔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行政复议,权利救济的渠道

网友(2):

行政诉讼后是不能再进行复议的,不过你对诉讼的结果不满意或感觉有错误的话可以提起上诉的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

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

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5、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对于受理范围均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从列举事项来看,《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要广于《行政诉讼法》。此外,《行政复议法》还规定对国务院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申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且各有所长,不能互相取代。因此,现代国家一般都同时创设这两种制度。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或将行政复议作为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由当事人选择救济途径,或在当事人选择复议救济途径之后,仍允许其提起行政诉讼。

  • 本答案由 中顾法律网诚信专家 张涛律师 提供

网友(3):

1、我国奉行司法裁判终局原则2、司法裁判效力一般高于行政裁判效力3、行政诉讼后作出的判决,不可再提起行政复议,这是维持司法裁判终局原则的要求。 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

网友(4):

1\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而提起,是行政相对人寻求救济途径的最后一道防线.实际上就是行政相对人将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交司法机关审查的过程.2\行政诉讼作出判决生效后,就具有确定性.无论是行政相对人还是行政机关都得服从.行政相对人不得再提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也不得再行受理或者说进行复议.3\从法理的角度讲,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接受司法审查,这是法治国家最基本的法律原则.4\如果法院不受理的行政案件,一定是法律规定的复议前置案件.这可先进行复议,如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网友(5):

行政诉讼后是不能再进行复议的,不过你对诉讼的结果不满意或感觉有错误的话可以提起上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