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区域重新划分

2024年11月29日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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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没有这件事,截至到2019年12月28号:中国的行政区划情况如下:

省级行政区: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合计34个省级行政区。(2019年12月)。

地级行政区:293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合计333个地级区划。(2019年12月)。

县级行政区:964个市辖区、383个县级市、1328个县、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 个特区、1个林区,合计2846个县级区划。(2019年12月)。

乡级行政区:8414个街道、21296个镇、9108个乡、981个民族乡、153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1个县辖区,合计39945个乡级区划。(2019年12月)。



扩展资料:

国家都是按地域划分行政区。各国的行政区划有不同的划分和名称。不论何种类型的国家,行政区划的划分总要符合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并考虑政治、经济、民族、人口、国防、历史传统等各方面的因素。社会主义国家行政区域的划分通常根据以下原则:

①政治原则。促使国家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便利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

②经济原则。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特点进行划分,使之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

③民族原则。根据少数民族的居住状况和其他特点进行划分,使之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巩固各民族的团结。这些原则是相互联系、相互结合的。此外,也顾及历史传统、人口分布、地理条件和国防需要等因素。

行政区划虽因国家本质不同而有其明显的阶级性,但也有一定的历史连续性。例如,中国从秦代(公元前221~前207)建立统一国家并施行郡县制以来,历代行政区划虽有变更,但变化并不太大。英、法、美等国的行政区划也是从19世纪继承发展下来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

网友(2):

(转)关于澄清中国行政区划重新划分的谣言 中新社北京五月十日电 (记者齐彬)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司长戴均良指中国行政区划改革将设五十个省级政区。戴均良今天接受本社记者专访,对此作了郑重澄清。他表示,部分媒体的报道纯属断章取义,严重失实,他并详细介绍了有关报道的来龙去脉。   戴均良说,去年底以来,媒体关于中国行政区划改革的报道较多,同时,关于深圳升格为直辖市的传闻也一直不断,多家香港媒体希望采访民政部主管官员。为澄清事实,他接受了香港《文汇报》的采访,就有关行政区划问题谈了一些个人认识。   《文汇报》今年三月底刊载了采访戴均良的消息。戴在受访时明确指出,近期不可能分省或增设直辖市,其中关于划小省份的两段原文是:   “分省、缩省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问题。戴均良认为,省的规模过大,既不利管理,对国家长治久安也没有好处。从中国国土面积和人口考虑,中国设五十个左右省级政区比较合理。
“戴均良同时强调,缩省虽然有必要,但一定要等到政治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条件成熟时才可以进行。从中国目前国情出发,重新进行大规模分省不现实,既会影响社会稳定的大局,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行政管理成本。他估计,近几年这方面没有大动作。”   戴均良表示,以上报道仅是他的个人看法,不具官方意图。《文汇报》报道也是客观的,但随后有一些媒体为吸引读者,断章取义,片面报道中国将设五十个省,造成不好的影响。   戴均良说,为正视听,他曾在不同场合做出了澄清。如《经济日报》记者对他进行了电话采访,并在四月九日刊登了如下报道:根据外界“深圳、大连、青岛等市将被升格为直辖市”、“中国将设五十个左右省级行政区”等传闻,记者向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司长戴均良核实这些消息,戴均良对记者说:“这只是专家们的理论研究与探讨,并未到操作层面,不可听信有些媒体断章取义”。   四月十日戴均良在山东济南召开的全国地名工作会议上再次郑重声明:有些媒体关于中国将设五十个省的报道是严重失实的,请大家不要听信传言。   戴均良对记者表示,他前不久出国开会,回国后发现有些新闻媒体的炒作已经严重偏离事实。他愿意通过本社记者再次郑重声明:所谓“中国将要设五十个省区市”的报道,属严重失实,希望有关媒体尊重事实,不要随意炒作。引用地址: http://www.xici.net/u8885989/d65416683.htm

网友(3):

中国行政区域重新划分是谣言。

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市、自治州、县、自治县;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市、县、自治县。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1949年以来,全国行政区划历经多次变动。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