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闯民宅如何定罪

2024年11月01日 22:24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私闯民宅定为非法侵入住宅罪,第二款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我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这一规定是《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的宪法渊源。

区分非法侵入住宅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看情节是否严重,即只有对严重妨碍了他人居住安全与生活安宁的非法侵入住宅行为,才能以犯罪论处。

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非法侵入住宅罪应当具备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的四个要件:

1、本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是国家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非法侵入住宅罪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百度百科—刑法

网友(2):

构成刑事案件。未经同意强行撞开大门,犯了私闯民宅罪;砸毁院子,危害到了公民的财产安全,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

私闯民宅罪是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非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可处罚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警告。

砸毁院子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视情节判定刑罚,属于刑事案件。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

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受害者可向司法机关提出刑事诉讼,要求赔偿。

扩展资料:

一、在刑法上:

1、私闯民宅,在被驱逐后不离去,这个就犯了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2、破坏公私财物,如果数额较大的话,就犯了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问题所描述的行为,可能会同时涉及非法侵入和故意毁坏财物两个罪名数罪并罚。当然,也可能只涉及其中一罪,令一罪没有完全符合法律关于该罪的行为规定。也可能两罪都不涉及,因为行为都达不到刑法的犯罪标准。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是指故意非法的损毁公私财物的完整性或使公私财物丧失部分以至全部价值或使用价值的行为。    

应以故意损毁财物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如果损坏财物价值超过5000元,则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的刑事行为,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章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网友(3):

私闯民宅触犯了刑法二百四十五条非法侵入住宅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砸毁院子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视情节判定刑罚,属于刑事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扩展资料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例

2018年5月2日,宁晋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案,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郝某某(男,29岁,河北省武安市西寺庄乡人)行政拘留。

经查:2018年5月1日19时30分许,郝某某酒后非法闯入唐邱镇孔小营二村张某某家中,手持剪刀威胁张某某,并将张某某左手划伤。

公安机关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开展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郝某某作出上述处理。日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感谢广大网民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警方提示:请不要随意传播不实信息,更不要以讹传讹;公安机关将依法、客观、公正调查处理该案。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刑法

网友(4):

网友(5):

私闯民宅触犯了刑法二百四十五条非法侵入住宅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砸毁院子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视情节判定刑罚,属于刑事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扩展资料:

为发泄不满 男子私闯民宅砸毁财物被判刑十个月

因对村干部工作不满,城步男子吴某持斧头闯入村干部住宅并砸毁财物,为发泄不满,却触犯了法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近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

今年9月,被告人吴某持斧头来到无人在家的村支书曾某家中,在门口喊了几声无人应答后,便将其家中的大门插销损坏,并强行进入堂屋乱砍,将家仙牌匾、木圆桌等物品砸毁。

随后,吴某妻子阻止了吴某继续破坏并将其劝回家中。被害人报案后,吴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与被害人曾某达成刑事和解,赔偿了曾某经济损失3280元,曾某也谅解了吴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并砸毁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应予惩处。

被告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吴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并经城步苗族自治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吴某社区矫正条件好,可以使用缓刑,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现实生活中,因民事纠纷或其他纠纷产生矛盾时,当事人为达到某种目的或泄一时之愤,往往采取一些极端措施。在此法官建议,遇到纠纷难以解决,利益受到侵犯时,应当采取正确方式对待,依法拿起法律武器,以此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为发泄不满 男子私闯民宅砸毁财物被判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