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规定溢短装条款是对卖方有利的,不规定反而是不利的。规定了溢短装条款,如5%,那么作为卖方,货物总量达到95%即为遵循了合同规定;如果未规定此条款,卖方少装或多装的话,买方完全可以以收到的货物总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为理由来拒付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