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价格歧视:当卖方垄断势力比较强大且信息也比较灵通的情况下,卖方可以对每一单位商品都收取买方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将消费者剩余全部收归己有。
假设某地区只有一个牙医,并且他清楚每一个患者愿意付的最高价格,他将对每一个患者收取不同的价格,使他们刚好愿意治疗,这样患者们的全部消费者剩余都转移到了牙医那里。
二级价格歧视:一个垄断的卖方还可以根据买方购买量的不同,收取不同的价格。
比如,电信公司对客户每月上网时间的不同,收取不同的价格,对于使用量小的客户,收取较高的价格;对于使用量大的客户,收取较低的价格。垄断卖方通过这种方式把买方的一部分消费者剩余据为己有。
三级价格歧视:垄断卖方对不同类型的买方收取不同的价格,买方的需求价格弹性越大,卖方收取的价格就越低;买方的需求价格弹性越小,卖方收取的价格就越高。通过这种方法,垄断卖方就从需求价格弹性小的买方那里榨取更多消费者剩余。
比如,有的旅游景点对外地游客和本地游客实行价格歧视,对外地游客收取较高的价格,对本地游客收取较低的价格。
扩展资料:
价格歧视(price discrimination)实质上是一种价格差异,通常指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在向不同的接受者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的商品或服务时,在接受者之间实行不同的销售价格或收费标准。
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就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对若干买主实行不同的售价,则构成价格欺诈行为。价格歧视是一种重要的垄断定价行为,是垄断企业通过差别价格来获取超额利润的一种定价策略。
参考资料:价格歧视_百度百科
价格歧视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生产者希望得到最大的利润。当生产者以较高的价格将商品卖给富人时,能够赚取更多的利润。但同时,这也可能导致一些支付能力不高的消费者流失,从而降低生产者的利润。因此,如何实现既能以高价赚取富人的钱,又能以较低的价格赚取穷人的钱,成为生产者追求的目标。这是价格歧视产生的最基本动因。
商家或服务提供者为了增加利润,可能会在不同市场、不同时间、不同地点,针对不同人群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商品或服务时,实行不同的销售价格或收费标准。例如,地区性压价行为、没有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若干买主实行不同的价格都是价格歧视行为的具体表现。
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价格歧视行为都是违法的,如果经营者能够证明相应地降低了成本,实行差别价格确定低于其他竞争者的价格是合理的,也可以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