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改判的。去法院上诉,但要提出强有力的证据才行。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如果过了期限那么只有等到对方起诉的时候,要求法院重新认定责任,,鉴于你有保险,可以要求交警通知你的保险公司,提前支付医疗费的,至于你垫付的部分,由于保险公司对医疗费部分的赔偿只针对医保以内的药品,其他的则不报销
按照规定,在你签收交警送达给你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时,虽然你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但并不代表你就是同意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只能证明你收到了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你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10日内向市交警支队申请重新认定。
可以的。去法院起诉, 但要提出有力的证据来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
签名只是您收到责任事故认定是下边还有一趟字告诉您不服本决定书要在15天内复议 或提起行政诉讼
签字的内容不合理(法)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