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2024-02-09 01:36:16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

第四条规定: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信被执行人



网友(2):

强制执行的基本程序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网友(3):

先提交诉讼,提供相关证明,由法院判决,如果真的无力偿还的话,判决分期偿还。如果有能力偿还但是拒绝偿还的,判决强制偿还。
如果他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成功,当地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六个月内)。就是把他卡里的钱划给你,(但是要保留他的基本生活费)。卡里没钱就是房产、土地之类,拍卖了的钱,就还给你等等。

什么期限之类的 就不清楚了。 加油干跨老赖。

网友(4):

经济案件一般追溯期为两年,从你知道你的权力被侵害的时间算起,你的借条注明还款时间的,从到期的时间算起,没有时间的,从借款两年算起,如果你始终不进行追款,超过两年,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权力,不能再起诉。你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情况冻结账户,财产等措施

网友(5):

要看是否写明了还款期限,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