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车辆等财产损失,一般要由交警委托价格鉴定公司定损,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定损报告,如果只有4S店、汽修公司做的车辆维修单据,不能客观反映车损,他们报价都高;
交警应该通过肇事司机或警务通信息网核实清楚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即车主、挂靠的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等信息,而且这些信息都是应该写在事故认定书上的,起诉时都应该列为被告的。
目前来讲法院一般对车辆都是活封,原因是为了所谓的社会和谐,以人为本,因为毕竟侵权人也是人,但这位朋友的担忧是有道理的,毕竟汽车是动产,不像房产一样活封那么保险,鉴于你没有讲清车辆的性质,比如是普通民用还是营运性质,车辆登记人是个人还是法人,所以不好给你很好的建议,楼主如能补充问题的话,愿继续帮你出主意。
没有办地,只能与法院沟能,把自己想法和法院说清了,最终决定还是要法院做的。如果有关系可能好办一些。
财产保全,有时对方可以使用被保全的财产。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保全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他人、申请保全人保管的财产,人民法院和其他保管人不得使用。
能执行得了。
没错,打赢了官司执行难。
但,不打官司更没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