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区别是,性质不同、优缺点不同、模式和方法不同,具体如下:
一、性质不同
1、集中采购
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中将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服务集中进行采购。
2、分散采购
分散采购在政府采购的范畴内,是指采购人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进行的非集中采购。
二、优缺点不同
1、集中采购
优点:
①、避免复制
②、集中采购形成规模运输从而降低运输成本。
③、减少企业内部的各部门及单位的竞争和冲突。
④、形成供应基地。
⑤、降低采购成本。
缺点:
①、容易受外来因素的干扰,如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公司上级领导推荐。
②、内部人员分别推荐不同的单位,初选和评标时往往议而不决,工作效率低,会产生或增加内部矛盾。
③、如果采购流程的任何一个环节不能按期完成的话,都会导致不能按计划完成采购,进而影响工期、施工单位索赔等。
2、分散采购
优点:
能适应不同地区市场环境变化,商品采购具有相当的弹性; 对市场反映灵敏,补货及时,购销迅速; 由于分部拥有采购权,可以提高一线部门的积极性,提高其士气; 由于采购权和销售权合一,分部拥有较大权力,因而便于分部考核,要求其对整个经营业绩负责。
缺点:
部门各自为政,容易出现交叉采购、人员费用较大。
三、模式和方法不同
1、集中采购
①、集中定价、分开采购。
②、集中订货、分开收货付款。
③、集中订货、分开收货、集中付款。
④、集中采购后调拨。
2、分散采购
企业下属单位的生产研发人员根据生产、科研、维护、办公的需要,填写请购单,由基层主管审核、签字,到指定财务部门领取支票或汇票或现金,然后到市场或厂家购买、进货、检验、领取或核销、结算即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中采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分散采购
1、采购范围不同:集中采购范围由《集中采购目录》确定,目录内采购项目必须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的范围则是《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和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即凡是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或本部门(单位)有特殊要求且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项目,都可以实行分散采购。
2、实施主体不同:集中采购的实施主体仅为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的事业法人,不收服务费用。分散采购的主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是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是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除集采机构外的其他主体可以按市场化收取服务费用。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制定并实施控制采购质量的程序,以确保对供应商供应的产品的质量控制。
确保供应商准确地理解采购产品的要求。
确保向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应评审每一个供应商提供合格产品的能力。
应与供应商达成明确的质量保证协议,就验证方法达成明确的协议,以确保验证结果的统一,应与供应商制定解决质量问题的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中采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分散采购
政府采购法中,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区别如下:
1、集中采购
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
2、分散采购
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