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证明,清单,发票丢失能补办吗?

我出院几天,在清理清单时发现上述东西都不在,我该怎么办
2024年10月30日 00:22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住院发票丢失了可以去医院补发票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医保还是能报销的。

1、一般医保是在住院或者就诊时就应该出具,但是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医院留存的那张发票记账联,复印一份,盖上医院财务章或者发票章,你再拿到报销单位去报销。你拿着这个复印件直接去社保问一下,肯定有其他人也有过类似的情况。

2、发票丢失后的处理方法:

(1)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只要拿出医疗保险卡就可以了。

(2)记得发票编号就可以去医院补打发票的,去医院出示你的处方,还有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就可以了。

(3)加盖医院印章的发票存根复印件应该也是可以的。

扩展资料

财政部卫生部《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73号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开具医疗收费票据时,应当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医疗退款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关于印发《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网友(2):

出院证明和清单医院是可以补,发票补不了。

丢失诊断证明、出院证、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可以到经治医院财务科、病案室及住院科室重新开具及打印、复印诊断证明、出院证、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等,分别加盖相关科室印章并注明原样复制。申请医疗保险报销时申明原件丢失,经特批后应该可以报销。

住院发票丢失了可以去医院补发票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医保是能报销的。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医疗收费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卫生、社保、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医疗收费票据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有效凭证。

扩展资料

发票丢失后的处理方法:

1、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只要拿出医疗保险卡就可以了。

2、记得发票编号就可以去医院补打发票的,去医院出示你的处方,还有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就可以了。

3、加盖医院印章的发票存根复印件应该也是可以的。

4、财政部卫生部《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73号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开具医疗收费票据时,应当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医疗退款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关于印发《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网友(3):

住院发票丢失了可以去医院补发票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医保还是能报销的。

1、一般医保是在住院或者就诊时就应该出具,但是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医院留存的那张发票记账联,复印一份,盖上医院财务章或者发票章,你再拿到报销单位去报销。你拿着这个复印件直接去社保问一下,肯定有其他人也有过类似的情况。问下社保都是怎么处理的。你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准备,然后交给单位。

2、发票丢失后的处理方法:

(1)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只要拿出医疗保险卡就可以了。

(2)记得发票编号就可以去医院补打发票的,去医院出示你的处方,还有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就可以了。

(3)加盖医院印章的发票存根复印件应该也是可以的。

3、财政部卫生部《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73号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开具医疗收费票据时,应当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医疗退款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

扩展资料:

1、对门诊费用理赔资料的需求:

门诊病历

门诊发票(发票上标注“药费”必须提供对应处方或药品清单;发票标注检查项目的必须提供相应检查报告单)

2、对住院费用理赔资料的需求:

出院小结或出院证明

住院发票报销联(如基本医疗或其他途径已报销,可提供住院发票客户留存联,但须同时提供报销方的结算凭证原件。)

3、住院费用清单

4、理赔领款:为了方便客户和确保资金安全,可通过以下方式领取理赔款项:

所有理赔款均可通过转帐方式领取

1千元以下的理赔款项可由受益人到保险公司领取现金。

参考资料:央视网-保险学堂索赔基础知识

网友(4):

出院证明和清单医院是可以补,发票补不了。

1、 丢失诊断证明、出院证、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可以到经治医院财务科、病案室及住院科室重新开具及打印、复印诊断证明、出院证、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等,分别加盖相关科室印章并注明原样复制。申请医疗保险报销时申明原件丢失,经特批后应该可以报销。

2、出院发票丢了补办的,加盖了医院的公章的代发票遗失证明,要是起诉可以作为交通事故的赔偿证明证据。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扩展资料:

报失流程

一、事项名称:

普通发票挂失、损毁报备

二、事项描述:

普通发票丢失、被盗、损毁致无法辨认代码或号码、灭失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备案。该事项为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5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

四、办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

地址: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

联系电话: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时限发现发票丢失、损毁当日。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受理后即时办结。

六、应提供资料:

(一)必报材料

《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原件

(二)条件报送资料

1、发票数量较大,在报告表中无法全部反映的

《挂失/损毁发票清单》原件

2、丢失发票的

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七、办事程序:

(一)受理环节

1、审核、录入资料 

(1)审核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审核纳税人《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4)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正确录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信息。 

2、转下一环节 

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收受理环节转来的资料,进行案头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核实纳税人丢失被盗发票情况是否属实,有关部门出具的遗失证明材料是否合法、真实有效。 

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批结果,签署审批意见,按照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罚,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转交执行环节送达纳税人,将相关资料进行归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发票

网友(5):

出院证明和清单医院是可以补的,但关键是发票补不了的,你只好求和对方商量一下,能否请医院在医院的发票记帐联复印后加盖章,看这样能否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