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土地证上出让地和划拨地有什么区别?补偿标准一样吗?

2024年12月04日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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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房地产的价值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地上建筑物的价值,一部分是土地使用权价值。

因此,在房屋拆迁时,出让地原则上要按市场评估价补偿。

而划拨地,因为土地是无偿取得的,拆迁时,土地价值基本不会考虑,因此补偿的标准需要扣除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金额的款项后合理补偿。

扩展资料:

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国有土地资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江西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辖区内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第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依法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划拨土地

网友(2):

1、补偿不同

出让土地是指开发商以有偿的方式取得土地,并且根据评估地价的相关比例支付了土地出让金,而划拨的土地几乎没有补偿。

2、使用期限不同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而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如普通住宅的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房40年,综合用房50年等等。

3、权属人不同

出让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原受让人,划拨地的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国家。 

另外,虽然拆迁对出让土地是不赔偿的,但是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资料扩展:

怎么区分是划拨地还是出让地?

土地证或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或土地来源栏登记为“划拨”的土地为划拨土地。

土地证或房产证上虽然没有明确登记是否划拨,但土地使用年限为空白的为划拨土地。

网友(3):

1、出让地:就是国家有偿卖给单位或个人的土地.现在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经营性土地(如:房地产用地、商业用地等)都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形式有偿出让。目前,工业用地还可以协议出让形式,但以后会逐渐都变为招、拍、挂形式了。2、划拨地:就是政府划一块地给某个单位或个人无偿使用(当然在一定期限内)。 因为2者本质不同,所以导致拆迁时期补偿标准应该不一样。 不过现在的被拆迁人在拆迁时很少讨论土地的补偿,大多数是在“房屋补偿”上讨价还价;虽然这是一个很不合理的现象,但是我们拆迁的时候为了避免矛盾,也基本上对土地避而不谈。

网友(4):

  房地产的价值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地上建筑物的价值,一部分是土地使用权价值。
  因此,在房屋拆迁时,出让地原则上要按市场评估价补偿;而划拨地,因为土地是无偿取得的,拆迁时,土地价值基本不会考虑,因此补偿的标准需要扣除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金额的款项后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