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工伤,但工人属第二承包人。请问赔偿谁负责?

2024-10-22 16:28:25
有1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发包 承包 工伤】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私人包工负责人工伤待遇支付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1号规定:如果私人包工负责人是发包单位的职工并属于合法承包者,其工伤待遇由发包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果私人包工负责人与发包单位没有劳动关系而只签订经济承包合同,若经济承包合同中对其工伤问题有明确约定,则按照合同执行;若经济承包合同中对其工伤问题没有约定,则由其本人负责。 【承包 工伤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因承包在外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24号规定:企业与企业职工或企业内部科室签订承包合同,是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一种方式,并未改变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因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企业应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七十五号令)和《劳动保险条例》等文件的规定,进行报告、调查、统计和处理。 承包,是对工作范围,内容,质量,造价和工期的承包,不是对劳动关系或者雇工关系的承包。所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仍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或者雇主承担。上述解释与劳动法的规定相抵触,应当以劳动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