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2024年11月15日 16:42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有法律效力,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可以这样写:先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发生了什么事,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把你们协商的结果写上,今后再发生什么情况都与对方无关,然后双方签字,按指纹也可以,每人各执一份这个处理协议书。
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如果因为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这个协议书也可能会被推翻,所以建议律师起草一份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比较稳妥。

网友(2):

轻微的交通事故并没有造成人身伤害的话,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可以这样写:
1、先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双方姓名,车号,身份证号等信息。
2、发生了什么事故,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把你们协商的结果写上,今后再发生什么情况都与对方无关,
3、然后双方签字,按指纹也可以,每人各执一份这个处理协议书。
这样的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4、双方信息要详细些,如果协议书因为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被推翻,
可以找到双方当事人。
参考建议:律师365

网友(3):

交通事故中所谓“私了”,就是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协议,它本身就是一个合同,比如说:两人私了,你撞了我,追尾了,那么你赔我两百块钱,你把两百块钱给我,我接受了,那么这合同就履行了,已经生效了,双方不能随意反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那么是否所有“私了”的交通事故再起诉,法院都不再支持?一般情况下除非双方当时签订的“私了协议”有乘人之危、当事人受到威胁或协议本身显失公平,这几种情况当事人可以在一年之内向法院起诉。而本案中“私了协议”反应了当事双方的真实意愿,应该说就具有关法律效力,不能说翻就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