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中提到被继承人死亡超过20年不得再提起诉讼分割遗产(宅基地房屋)人民法院一般会支持这个规定吗?

2024年11月15日 16:45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被继承人死亡超过20年不得再提起诉讼分割遗产,人民法院不会支持这个规定。因为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后,取消了这项规定。新的规定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并且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网友(2):

继承法是属于中国的民法,继承法第一章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限期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起诉。法院在审理继承纠纷时会根据继承法规定来判决的,所以己超过二十年的继承纠纷,法院是不再受理了。

网友(3):

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纠纷,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力受损之日起超过20年再提出诉讼的,法院不支持。但是没有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多久不能分割遗产

网友(4):

不会的,因为是物权变动,没有时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