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我眼中的老舍

2024年11月20日 06:20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一盅香茗、一包好烟、一个闲适安静的环境、一支小花,一篇关于老舍的文。 记事以来,接触最多、影响我最大的作家一直都是林语堂。在上次作文中,借着林语堂谈及我眼中的文学。林语堂的闲适、飘逸、幽默、豁达,一直都是我所喜爱的,借着林语堂的笔,讲述我所知道的文学。因为上次作文的缘故,这次要写我眼中的作家,一时无从下笔,思来想去,印象最深的也许就是老舍先生了吧。
最初接触到老舍先生的是一篇中学课文——《济南的冬天》,尤今记得老舍先生笔下所描绘的济南:“一个老城,有山有水,全在天底下晒着阳光,暖和安适地睡着,只等春风来把它们唤醒,这是不是个理想的境界?小山整把济南围了个圈儿,只有北边缺着点口儿。这一圈小山在冬天特别可爱,好像是把济南放在一个小摇篮里,它们安静不动地低声地说:‘你们放心吧,这儿准保暖和。’”
老舍先生是一个真诚的人,总喜欢以“写家”、“文牛”、“痴人”自称,从不以“作家”自居。一个安静的环境、一杯散着热气的茶、一支叼在手里的烟,先生就可以用笔书写人生。身为北京人的他,有着传统老北京的喜好:养花、看画、玩骨牌、逗猫、泡茶馆、听戏等。他最喜欢的人生格言是“四世传经是为通德,一门训善惟以养年”。
老舍拥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他本质上很严肃,很认真;但笔下,笑话连篇,让人忍俊不禁。诙谐、幽默、嘻嘻哈哈的文风;却大多讲述悲剧,忧国忧民。温文尔雅的老舍先生,没有寻常作家的习气;但是,却很有脾气,他不愿做的事,终究不会去做,他瞧不上眼的人,绝不多说一句话。在作品方面,十分谦虚,看到自己的文章永远说的是失败和不足;但是他对文章永远不知满足,什么文体都写,别出心裁。在老舍的身上,嫉恶如仇和舍命从善的激情同样发达,这种相反相成的气质,不时流露出来,塑就了一个真实、鲜活的老舍。我想,我欣赏的正是这样一个老舍先生吧,真诚、正直、有气节。
老舍是一个写家。他说“写家”,不说“作家”。写家——以写作为职业的人,和木匠、拉车的一样,只是一种营生,职业之一而已。每日坚持不懈的写作,是他给自己的规矩,练就了他用最少的字,最通俗最生动的话描写复杂的心态、事务、风景的本领。老舍直到晚年创作力仍然很旺盛,写了二十四部戏剧之后,计划再写三部长篇小说:一部自传体的故事,一部天桥的故事,一部八大胡同的故事。他带着小铺盖卷跑到密云的枳营和香山的门头村去体验生活,准备堂堂正正地描写满族人,已是六十六岁的花甲老人。然而,事与愿违,最后留下的仅仅是一部八万多字的未完稿,一场声势浩大的“文革”使他无法再继续拿笔,甚至,无法再去品一杯香茗。文革完结的只是他的生命,一个写家的生命。
老舍先生是真诚的,因为他常常剖析自己。他不大喜爱写序,也不大爱写后记,最多写上几十个字,交代版本或者书名的缘起而已。先生说:改写的小说里都有了,不必再多做解释;说多了,大有老王卖瓜的嫌疑。的确,很少看见他夸奖自己的作品,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在批评自己,承认自己的失败和低能,对自己十分苛刻和严厉。
老舍剖析自己,不论指出的是缺点还是优点,都能意想不到地对别人发生好 多奇妙的作用。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老舍是用他的人格在写作。他很能忍耐,知道用一半恨,一半笑地去看世界。刚使他骂世,义气又使他富有善心。老舍说:“要做一个写家,须先做一个‘人’。盖自己不崇高宏大,何以能体会世上最善最美的事?何以心明如镜,鉴别善恶?有了真人,而后才有至文,文艺并非文字把戏也。”老舍的谦虚,使他成为一位真人,成为一位既有可爱的、幽默的性格,同时又有伟大成就的真人。
老舍先生是北京人;
满族人;
穷人;
生于上上个世纪最末一年,死于1966年“文革”初起;
一生有数十年生活在国外……
以上五点对他来说,最为重要,是了解老舍、懂得老舍的五把钥匙。 老舍生在北京,长在北京,二十五岁之前一直住在北京,其后隔了二十五年,到了五十岁又回到北京,直至去世,他六十七岁时死于北京。如是看来,他的一生大部分时间是在北京过的,是个地道的北京人。这一点,帮了老舍很大的忙,北京是他的写作源泉。
老舍的代表作,公认的一般有以下几种:长篇小说《离婚》《骆驼祥子》《四世同堂》《正红旗下》,中、短篇小说《微神》《月牙儿》《我这一辈子》,话剧《龙须沟》《茶馆》。这九部代表作,很巧,全是写北京的。可以说,老舍作品中最精彩的部分是写北京的。老舍有一个重要的文学主张。他以为热烈的追忆往往能写出绝妙的传世之作。他说:最熟悉的,不管多平凡,总是最亲切的,亲切就可能产生出最好的作品来。
作为北京人,他用北京话写作,老舍走了一条“五四”运动后白话文写作的新道路,给当时的文坛刮来一股清新的风。他是第一位纯粹用北京人口语进行文学创作的作家。他的文字被誉为最活泼的、最俏皮的、最有音乐性的、最流利的和最上口的文字。
老舍诞生在一个满族低级军官的家庭。一个清末普通的满族人,多多少少都会唱两句京戏或者牌子曲,会玩一两样乐器,会养鸟,会种花„„总之,在文化上相当成熟。这个满族出身的背景,对一位作家来说,非同小可。老舍一岁半的时候,父亲死于和八国联军的战斗中,生计完全靠母亲做点私活。从小,他就看见苦命的母亲和自己清贫的童年。逆境给了他一副瘦弱的身体,但同时也给了他顽强坚韧的性格和勤劳务实的精神。
老舍的作品有两个特点:一是它们的悲剧倾向,另一个则是它们的幽默风格。他这两大特点的形成,和他的穷人出身关系极为密切。老舍外表热情温和,可是在文字中,他总说自己是个悲观主义者,内心极为严肃。
然而,他由一片黑暗中走了出来,他并不知道是怎样摸索着走出来的,“走出来,并无可欣喜;想起来,却在悲苦之中稍微有一点爱恋”。这点爱恋把他由痛苦中升腾了起来,强打精神,咬着牙,把泪全咽到肚里,将嫉恶如仇和舍命从善同样发挥到极点,并越过这个极点,开始用笑脸面对世界,大彻大悟,大慈大悲,成了一个大幽默家,信笔写来,嬉笑唾骂皆成文章。
身后的盛况,时间的考验,地域的覆盖,一起向我们传递了一个信息:老舍先生,这位饱经苦难的人民艺术家,这位中国现代文豪,深深活在人们的心中,像一块不朽的丰碑。

网友(2):

一个人,一生为文学奉献,一个人,一生怀着一颗爱过的心,他就是平民作家——老舍先生。

小时候,也就是三,四年级,包括五年级,心中不喜欢老舍的作品,觉得他的作品很难懂,而且有些句子都很难理解。

或许那是自己与老舍太生疏了,估计我接触他作品很少的缘故吧,与他越来越疏远。但是,我读了第三单元,通过与老师,同学们交谈,我感到老舍先生的作品是那么奇妙,他用极其普通的文字来描述当今社会,不得心中对老舍心中肃严起敬。

《骆驼祥子》是老舍先生的小说,我看了其中的一章《祥子买车》,就像书中所说,老舍先生把他的作品描写的犹如那幅旷世奇作——《清明上河图》的结构一般

祥子之所以进城,是因为乡下呆不住了,要拉车,为了养家糊口,买新车,也是因为希望家里日子可以过得很好,这难道没有把人间的人情世故写出来吗?把当时旧社会的昏暗与腐败也体现了出来。

老舍先生文章幽默,用词准确,精神,结构,层次分明,在《济南的冬天》,一个“卧”字生动地体现出那副景象的唯美,祥和,看的一切都是那么和谐,老舍的文笔真的让我赞叹不如。

老舍的作品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熟悉,亲切的字影在读者的心里跳动。虽然您离开了,但是,您永远是我们最亲近的作家,最亲近的老舍。

您不爱用华丽的语言,所以,我用一个最朴实无华的词还形容你,那就是——

伟大的老舍!

网友(3):

在我眼里,老舍应该是现当代作家中比较另类的存在。这种另类不是指老舍先生的行为言论异于常人,而是说他虽然处于那个文学界群情激愤、百家争鸣、正反交锋的特殊时代,其笔触却依然温敦柔和,即使有讽刺批判之意也只是隐藏在文字中,相当含蓄。在他的作品中,几乎找不到任何激烈的话语。此外,老舍的作品中政治目的性也不像同期作家那样浓厚,前期基本没有,建国后的作品虽应时代要求添加了一些与新中国政府相关的内容,也歌颂过新时期新风尚,但整体上也只是淡化色彩。没有明确的政治立场也许也是老舍在后来的运动中受到冲击的原因之一,但这也正好说明了其与世无争,但求平和的性格。

其实,老舍对于一个民族的兴衰荣辱有着更加深刻的感受。作为旗人,入主中原的自豪感在八国联军打进北京城的一瞬间荡然无存,有的只是耻辱与不舍,就像其自传体小说《正红旗下》一样。虽然在内容上,老舍写了很多民俗活动和人与人之间的交际,但里面总能让人感到一种淡淡的哀愁。他用调侃的语气来写他大姐的婆婆一家,一面吃亏空一面又要撑脸面,鄙视他们欠债不还的无赖和无钱仍讲奢侈的贵族毛病;同时又用一种赞颂的口吻来写肉店掌柜的这个汉族人用自己的勤劳和汗水争取到了和满人平起平坐的机会,但对他被封建传统僵化了的思维表示扼腕。在这些人物中,老舍最欣赏的是他的二表哥,聪敏、好学,还没有满族青年身上那种没来由的优越感和惰性,十分勤奋,并对人生有着明确的规划,但他也不是完人,也摆脱不了那个时代的人的共性。字里行间,你都可以听到老舍那沉重的叹息声。

如果《正红旗下》能够完成,那它一定是一部足以传世的经典。不论人物细节、民俗风情的描绘还是社会现实的揭露,都细腻深刻,甚至可以说不输《红楼梦》。只可惜作者中途停笔。

网友(4):

我眼中的老舍
在我眼里,老舍应该是现当代作家中比较另类的存在。这种另类不是指老舍先生的行为言论异于常人,而是说他虽然处于那个文学界群情激愤、百家争鸣、正反交锋的特殊时代,其笔触却依然温敦柔和,即使有讽刺批判之意也只是隐藏在文字中,相当含蓄。在他的作品中,几乎找不到任何激烈的话语。此外,老舍的作品中政治目的性也不像同期作家那样浓厚,前期基本没有,建国后的作品虽应时代要求添加了一些与新中国政府相关的内容,也歌颂过新时期新风尚,但整体上也只是淡化色彩。没有明确的政治立场也许也是老舍在后来的运动中受到冲击的原因之一,但这也正好说明了其与世无争,但求平和的性格。 其实,老舍对于一个民族的兴衰荣辱有着更加深刻的感受。作为旗人,入主中原的自豪感在八国联军打进北京城的一瞬间荡然无存,有的只是耻辱与不舍,就像其自传体小说《正红旗下》一样。虽然在内容上,老舍写了很多民俗活动和人与人之间的交际,但里面总能让人感到一种淡淡的哀愁。他用调侃的语气来写他大姐的婆婆一家,一面吃亏空一面又要撑脸面,鄙视他们欠债不还的无赖和无钱仍讲奢侈的贵族毛病;同时又用一种赞颂的口吻来写肉店掌柜的这个汉族人用自己的勤劳和汗水争取到了和满人平起平坐的机会,但对他被封建传统僵化了的思维表示扼腕。在这些人物中,老舍最欣赏的是他的二表哥,聪敏、好学,还没有满族青年身上那种没来由的优越感和惰性,十分勤奋,并对人生有着明确的规划,但他也不是完人,也摆脱不了那个时代的人的共性。字里行间,你都可以听到老舍那沉重的叹息声。 如果《正红旗下》能够完成,那它一定是一部足以传世的经典。不论人物细节、民俗风情的描绘还是社会现实的揭露,都细腻深刻,甚至可以说不输《红楼梦》。只可惜作者中途停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