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没签劳动合同,我想辞职,可担心老板不给工资

2024年11月29日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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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按规定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正常结算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送达辞职书,并保管好存根。

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