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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行政诉讼法二十条的规定
怎样理解行政诉讼法二十条的规定
2024-10-31 23:35:08
有1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第二十条规定: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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