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规,基本农田是不允许改变用途的,即不能种植树苗。但是根据[2009]9号文,因农业结构调整原因不破坏耕作层的,可视为“可调整林地”,只在变更调查要把地类代码从111、113换成131,不作为改变土地用途处罚。
基本农田是不允许改变用途的,即不能种植树苗。
一般耕地吧,应该是不行滴,参照下: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耕地和林地是并列关系,把耕地改成林地是不是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啊,个人意见,公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