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作为区分的界限

A. 是否共同生活 B. 子女 C. 感情是否破裂 D. 分居达三年
2024年11月16日 01:15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C)作为区分的界限
A. 是否共同生活 B. 子女 C. 感情是否破裂 D. 分居达三年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网友(2):

以感情是否破裂作为界限。

网友(3):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 C. 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