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进步总要以牺牲代表落后生产力的一部分人的利益为代价。
比如商鞅变法中的“军功爵制”,奖励军功,按功授爵,贵族无军功不再授爵。这就触动了旧贵族的利益。
“废分封,行县制”,使原来的诸侯贵族成为地方行政机构,权力大大减少。
“为田开阡陌封疆”以法律形式确立土地私有制。废除了井田制,保护新兴地主的利益,减少了诸侯贵族的利益。
奴隶制产生于能产生剩余产品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当时认为合法的拥有和控制制度。在典型的奴隶社会中,法律确认奴隶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奴隶主对其握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可随意奴役、买卖和杀害。奴隶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任何自由和权利,奴隶的后代也世代为奴。
废除井田制其实是肯定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自然触动了奴隶主的利益。允许土地买卖其实是向封建制过度。
奴隶制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是私有制但是只是王的私有制。
1:为什么说废除井田制有触动旧贵族利益?
商鞅之前,秦国之外的许多诸侯国都已经废除了井田制,国家经济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商鞅改革,废除秦国井田制,把奴隶改变成农民,奴隶不再依附于奴隶主,这样就触动了旧贵族利益。后来商鞅被五马分尸,可见旧贵族对其的仇恨有多深。
2:奴隶制难道没有私有制吗???那奴隶制时经济上实行什么制度呀?
奴隶制本身就是一种私有制,众多奴隶都是奴隶主的似有财产,就更别说土地和财产了。另外,还有平民阶层。
奴隶制经济上当然实行奴隶制的经济制度了。当然,那个时候也是有货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