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考试分四级考试,分别是:院试→乡试→会试→殿试。
1、院试。又叫“童试”,县级考试
,童生参加,考上为“生员”,即“秀才”。 每三年各府、州、县考选其俊秀诸生,认为有应乡试资格的,送之于省。
2、乡试。又叫“秋闱”,省级考试,生员参加,考上为“举人”。
3、会试。又叫“春闱”,在京师举行,由礼部主持,举人参加,考上为“贡士”。
4、殿试。国家级考试,皇帝主考,贡士参加,考上为“进士”。
殿试分一、二、三甲发榜以为名第之次:第一甲仅三人,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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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的发展历程:
1、科举萌发于南北朝时期,科举真正成型是在唐朝。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魏晋以来选官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已无法继续下去。隋文帝即位以后,废除九品中正制。
2、19世纪80年代后,随着西学的传播和洋务运动的发展,科举制度发生改变。1888年,清政府准设算学科取士,首次将自然科学纳入考试内容。1898年,加设经济特科,荐举经时济变之才。
同时,应康有为等建议,废八股改试策论,以时务策命题,严禁凭楷法优劣定高下。戊戌变法失败后,慈禧下令所有考试悉照旧制。
3、1905年9月2日,袁世凯、张之洞奏请立停科举,以便推广学堂,咸趋实学。清廷诏准自1906年开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并令学务大臣迅速颁发各种教科书,责成各督抚实力通筹,严饬府厅州县赶紧于乡城各处遍设蒙小学堂。
从此,在我国延续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正式废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明代:童试是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正式科举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院试乡试会试殿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