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我丈夫的父母给我3万,算购房款也算是跟他结婚的条件。现在我提出离婚,他想要回3万元。可以吗?

2024年12月02日 22:28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不予返还!这三万属于父母赠与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人一半。

网友(2):

如明确系用于购房,应属于赠予你们俩。

网友(3):

不可,因为是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