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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我丈夫的父母给我3万,算购房款也算是跟他结婚的条件。现在我提出离婚,他想要回3万元。可以吗?
婚前我丈夫的父母给我3万,算购房款也算是跟他结婚的条件。现在我提出离婚,他想要回3万元。可以吗?
2024年12月02日 22:28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不予返还!这三万属于父母赠与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人一半。
网友(2):
如明确系用于购房,应属于赠予你们俩。
网友(3):
不可,因为是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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